加議員法案改法典 活摘器官刑事罪

【新唐人2017年04月12日訊】4月10日下午,加拿大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在議會正式引入打擊活摘器官的個人法案C-350,意在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請看來自渥太華的報導。

加拿大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這一法案將使接受強摘得到器官成為犯罪。」

加拿大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法案還將使參與強摘器官的人不能進入加拿大。」

Genuis在國會宣佈,重新啟動前國會議員,法學教授歐文•考特勒(Irwin Cotler)的私人法案,將參與活摘人體器官列入刑事犯罪。

加拿大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這項法案旨在打擊強摘器官。在違反當事人意志,經常是可怕的,不經麻醉的,人還在活著的情況下摘取器官。而被活摘的犯人的所謂罪狀是其宗教或精神信仰。」

這是Genuis的第一個私人法案。他希望幫助制止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

加拿大國會議員Garnett Genuis:「關於強摘器官這個問題,活摘法輪功學器官當然是最大的擔憂。」

Genuis的法案獲得Wrzesnewskyj議員的支持。Wrzesnewskyj曾於2009年提出類似法案,要求國會制定法律,幫助制止發生在中國的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殺人行徑。

國會議員Borys Wrzesnewskyj:「我們將一起合作,確保我們有一個議會最終通過這個立法。」

加拿大兩位律師調查員麥塔斯、喬高,與中國專家哥特曼2016年發佈的最新報告中估計出在中國大陸每年至少進行6萬-10萬器官移植,而大多數器官來自良心犯,主要是法輪功學員。

Genuis:「值得一提的是,已經有大量的研究發現在中國活摘器官的情況。」

新唐人記者周荔敏加拿大渥太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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