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防制洗錢缺失 被罰1.8億後又加罰2900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18日訊】美國聯準會17日傍晚以罕見的23頁新聞稿,逐一列舉兆豐在美國三家分行(紐約、芝加哥及矽谷)違反美國反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開出2900萬美元的罰單。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18日發布訊息證實此消息。

中央社報導,兆豐金總經理楊豊彥表示,此裁罰是2016年紐約分行遭到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罰1.8億美元的後續。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轄下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在2016年底前陸續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進行金檢。FED週三(17日)簽署裁罰令,裁罰2900萬美元。兆豐銀在美國洛杉磯分行則通過金檢,沒有遭到裁罰。

除遭罰2900萬美元外,裁罰內容還包括兆豐銀需提交改善計劃及委任獨立第三方機構就紐約分行2015年1至6月間的美元清算交易進行檢視及回溯調查。

兆豐銀表示,2016年2月NYDFS針對紐約分行重罰1.8億美元後,即得知FED有準備向兆豐銀進行裁罰,FRB並在2016年間陸續對兆豐銀在美國的4家分行全面金檢,包括董事長張兆順及總經理楊豊彥多次主動拜訪FRB及分行所在州政府金融監理機關,但難以改變遭罰命運。

楊豊彥指出,自2016年8月19日與NYDFS簽署合意令後,已投入超過新台幣10億元(約3400萬美元)改善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包括改組董事會、全面檢討防制洗錢與法令遵循作業,並依照DYDFS指定的法令遵循顧問檢視意見提出改善計劃,FRB也對兆豐銀的改善方向表示肯定。

但楊豊彥也表示,由於美國FED及地方監理機構對於同一時期的缺失可分別進行處分,這次遭罰並非紐約分行事件後新發生其他缺失,且其他國際級銀行往往也都有同一事件同時遭到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裁罰的前例。

兆豐銀今天也同步揭露,在2016年9月巴拿馬分行遭當地銀監局全面查核,指出包括公司治理、風險控管及洗錢防制有多項缺失,遭罰125萬美元。

歷經1年5個月的努力,兆豐銀再度因「同一案件」,遭美方裁罰2900萬美元,恐再度掀起政治風暴,兆豐銀董事長張兆順今天接受自由時報電話專訪時坦言,如果當時不向美方爭取「緩罰」,應該在2016年NYDFS開罰後不久就一起罰了,現在也不會再面臨「又被罰」的質疑。

但他強調,兆豐銀面對已知、即將面臨的裁罰,經營團隊不能不努力設法去化解、降低衝擊。

張兆順表示,美方「肯定」豐銀過去一年多積極配合改善洗錢防制的努力,美方也認為在眾多被罰銀行中,兆豐銀是最認真改革的一家,因此將罰款降至最低,已是他們過去一年多,「能盡的最大努力」。

(記者李紅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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