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稅改後 月薪3萬以下可望免繳所得稅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19日訊】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各項扣除額大幅提升,廢除兩稅合一,營所稅率由17%調至20%。修法預估逾500萬戶受惠,超過繳稅戶數8成。行政院長賴清德說,感謝朝野立委的辛勞,稅改後賦稅制度將更公平,照顧更多受薪階級。

三讀條文明定,將標準扣除額從9萬元拉高到1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由12萬8000元提高到20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也由12萬8000元拉高到20萬元、幼兒學前扣除額從2萬5000元拉高到12萬元。

股利所得稅率部分,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改為合併課稅再扣除抵減稅額,或分離課稅二擇一。若選擇合併課稅再扣除抵減稅額,抵減稅額為8.5%、抵減金額上限8萬元;若採分離課稅者,則採單一稅率28%來課稅。

條文明定,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12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超過12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由現行17%調高到課徵20%。

但若中小企業符合課稅總所得50萬元以下條件者,營所稅可逐年調升至20%,107年度稅率18%,108年度稅率19%,109年度稅率為20%。

另外,這次修法也調整企業在未分配盈餘上的稅率,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未分配盈餘稅率從原本的10%,調降為5%;三讀條文也刪除原本有關財團法人等機關、團體的股利所得不計入所得稅課稅規定。

本次修法條文,訂於2018年1月1日施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何欣純向中央社記者說,明年度申報2018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新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會後受訪表示,適用薪資扣除額部分受惠者約540多萬戶、適用標準扣除額部分受惠者約有500多萬戶;繳稅是以戶數計算而非人數計算,繳稅戶數約600多萬戶,這次修法有500多萬戶受惠,超過所有繳稅戶數8成。

吳秉叡說,總體而言,可扣除額度為40萬8000元,以月薪3萬元、沒有扶養任何眷屬、沒有其他扣除額的勞工而言,1年所得36萬元,加上1.5個月年終獎金約4萬5000元,總計40萬5000元,都在40萬8000元的標準以下,不用繳所得稅。

他也說,修法前標準扣除額只有9萬元、薪資扣除額12萬8000元,須繳稅約5000多元,「新法上路可省下5000多元稅金」。

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振興經濟是政府目前首要的施政方向,希望促進投資,並提高薪資水準,達到起薪3萬的目標。

賴清德說,在個人所得稅部分,除原先新台幣8.8萬的免稅額之外,加上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調高為12萬元,薪資所得扣除額由12.8萬元調高至20萬元,三項相加共40.8萬元;月薪3萬元的民眾,若乘以13.5個月,年收入為40.5萬,少於40.8萬,也就是未來月薪3萬以下的受薪階級都可望免繳所得稅。

他說,5歲以下的幼兒的學前扣除額,也由目前每人2.5萬元大幅拉高到12萬元,有助減輕年輕夫妻的育兒負擔。

他表示,這次稅改在明年申報今年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不僅賦稅制度更公平、照顧更多受薪階級,更藉此活絡資本市場,政府振興經濟的施政方向跨出重要的一大步。

(責任編輯:盧勇信)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