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质疑郝龙斌寄文宣泄个资 北市府否认

(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二十日电)台北市议员徐佳青、吴思瑶今天指出,民众匿名陈情指称同栋大楼多名三十岁以下家庭成员不断收到特定阵营寄送投票文宣,由于日前北市府以市长郝龙斌的名义寄文宣鼓励三十岁以下年轻人投票,特定阵营掌握名单的精准性,让人怀疑市府泄露个人资料,吁不愿收到文宣的民众提告。 不过,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副局长叶杰生强调,在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下,市府针对民众的个资严谨保护,不会违法提供任何人或单位;此外,马萧阵营也有自己搜集名单的管道,文宣寄送的对象可能更多更广,市府并无提供民众个资给马萧阵营。

法界人士指出,依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若民众足以证明政府机关不当泄露或不当使用民众的个人资料,民众可向政府机关求偿;除了政府机关,个人资料保护法还约束金融、电信、保险等行业。 法界人士表示,由于马萧阵营属政治团体,不受个人资料保护法约束,不过,若民众认为隐私权被侵犯,还是可依民法提出侵权的损害赔偿。

徐佳青与吴思瑶上午在市议会召开记者会,徐佳青表示,有民众向她检举,同一栋大楼的三十岁以下民众同时收到中国国民党正副总统候选人马英九、萧万长阵营的选举文宣,这种情况包括大安区、中山区、大同区等,她邀请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派员到场说明,却没人敢出席。 徐佳青质疑,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日前才以市长郝龙斌的名义发放文宣,鼓励三十岁以下民众投票,马萧阵营发送的文宣也精准地寄送给三十岁以下的民众,怀疑市府“内神通外鬼”,将市民的个人资料泄露给特定阵营,侵犯民众的个人隐私。

吴思瑶也说,郝龙斌日前才在市政会议要求行政中立,近日消防局还透过一一九救护系统寄送相关文宣,市府的作法是说一套做一套。 吴思瑶说,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他人之利益,而对于个人资料档案进行非法输出等,导致损害于他人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佳青表示,市民的个人资料被市府、特定政党不当使用,不想接受文宣的民众可以向法院对文宣署名的中国国民党总统候选人提告。9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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