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珍:澳门二十三条立法的吊诡

(编者注:最近澳门23条立法再成新闻焦点,12月20日澳门千余市民参加反23条立法游行,民间抗议声潮还在陆续升温。究竟澳门为何要急推23条立法?个中玄妙如何?本文是三个星期前发表在《新纪元周刊》的焦点新闻,探讨澳门23条立法的来龙去脉)

新闻提要:澳门特首何厚铧突然宣布澳门启动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咨询期仅有一个多月。民间哗然,抗议声潮不断,七成四网民投票反对二十三条立法。明知民怨恶法,究竟为何澳门要急推二十三条?

数字“13”在西方被视为不祥的征兆,来自《圣经》中的一个传说——出卖耶稣的犹大是耶稣第十三个徒弟;“23”在香港也被看作不好的数字,因为零三年五十万人成功反对二十三条立法后,二十三条已经成为港人心目中的“恶法”,甚至一向亲共的香港特首和左派政党都轻易不敢提二十三条,担心惹祸上身,招来当年董建华、叶刘淑仪般下台的命运。这是民意的使然,二十三条犹如出卖耶稣的犹大一样遗臭万年,谁愿意背负这个沉重的包袱?

但沉浸一段时间之后的二十三条,最近却在和香港临近的澳门悄悄登场。

澳门特首何厚铧突然于十月二十三日在政府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澳门启动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咨询期更短到历史性的一个多月,仅仅到十一月三十日就结束。民间哗然,抗议声潮不断,七成四网民投票反对二十三条立法,究竟为何澳门要急推二十三条?

突然抛出的23条

“完全不知道,我们没有消息。”消息灵通的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本身也是澳门人的澳门大学传播学助理教授谭志强,对于二十三条为何立法却没有新闻记者般的灵敏触觉。

据知二十三条自零三年被香港七一大游行推翻后,澳门也一直搁置,政府只是偶尔放风说会立法,但基本不成气候。今年三月份几个人大会议代表,包括原澳门大学教授、现任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主任杨允中,提出澳门要立法。其后七月二十四日《澳门日报》援引杨允中的话称“今年下半年是澳门‘二十三条’立法时机”,但当时根本没有引起人的重视。

谭志强坦言对何厚铧突然抛出二十三条立法丝毫没有估计到。“是杨允中他们先提出来。提出来政府没有反应,我们以为这个事情告一段落。跟着十月二十二日传媒突然爆出来。我只能说何厚铧的保密功夫做的很足,事前完全没有征兆。”

江派核心澳门鼓吹立法

何厚铧突然抛出二十三条,引起外界很多揣测。而他至今也没有对外界交代为何要在此时立法,只是称“冀望在任期内完成立法”。奇怪的是,一向舆论先行的中联办,也对二十三条立法保持沉默,只是表示“欢迎”。反而,翻查澳门的传媒报导,数年来一直在鼓吹为二十三条立法的,主要是这位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主任杨允中,他在何厚铧推出二十三条立法后,也一连发表了数篇文章,坚决拥护立法,让人对他的背景份外好奇。

据了解,现年七十五岁的杨允中是中共派往澳门的重要人物。早在二十年前,当年澳门基本法起草的时候,就由中共直接派过来澳门担任澳门基 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秘书,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负责为中共通风报信,以及扮演“喉舌”的作用。中共当然也对他投桃报李,即给予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经常邀请中澳两地交流,今年奥运火炬抵澳门,他也被选中成为其中最年长的火炬手之一。

这位出身辽宁铁岭人、毕业于军事外交学院的中共笔杆子,被视为江泽民派系在澳门的核心人物,在江泽民二零零四年底下台后,零五年初杨允中还在中联办的集会上,发表演讲“江八点是当代政治智慧理性思维模式体现”为江歌功颂德,可见两人关系非常一般。今年退休后杨允中转到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做事。“所谓一国两制中心,说是民间,实际上是中央给钱做事。至于他的身份,澳门人都知道他是共产党员,和江泽民关系密切。”一位知情人士说道。

该知情人士分析道:“这次立法,有人说是中央下的命令。从杨允中高调推立法,与何厚铧和中联办相对低调的态度,应该是江泽民派系下的死命令,何厚铧被迫向中共低头。”

通过23条立法 意在香港?

二十三条一向被看作是江泽民打压法轮功的重要武器,因为二十三条的核心──禁制组织,即在内地(大陆)被禁止的组织不得在香港设有组织,明显是冲着法轮功来的。当年在香港率先推出,澳门其后跟着上阵。据知江泽民当年多番亲自催促董建华办理,江泽民给董连任条件之一就是二十三条立法,但没想到遭致民间强烈反对。但这次推二十三条,却是澳门先行,香港其次。

香港《明报》报导援引澳门议员吴国昌的话说,澳门二十三条立法,志不在澳门,而在香港。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也称,两地唇亡齿寒,澳门立法成功,香港也会重推二十三条。

署名李心慈的澳门人在一篇“澳门反‘二十三条’民意奇景”中分析:零三年二十三条立法在香港触礁,故中共这次向一贯听话的澳门下手,希望澳门成功立法后,能消除香港人对二十三条的疑虑,最终能在香港成功立法,以达到控制港人的目的,同时瓦解香港作为中国民主运动桥头堡的角色。

她分析:在澳门宣布启动二十三条立法后,出人意表地,香港政府立即发表声明,重申香港在现阶段无计划展开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香港中联办也同时表示“完全认同”港府的声明。但澳门坊间传闻香港将和澳门一样,在特首曾荫权今次任期届满前一年,会再次推出二十三条。如果传闻属实,这就不难解释港府和中联办令人费解的举动,目的是不希望香港立二十三条的计划过早曝光。

也有分析指,澳门特首何厚铧自知管治澳门不力,尤其是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污案后,民望插水。近期中共更藉收紧大陆公民澳门自由行政策向澳门施行下马威,表达不满。为了向中共表忠心,何厚铧以牺牲五十多万澳门人的福祉为代价,推出二十三条立法以讨好中共。

李心慈在文中强调:“无论何种理由,在非民主社会推行二十三条,法例最终都会成为悬在人民头上的一把刀。”

七宗罪变七把刀?

据知此次澳门推出的二十三条咨询草案包括禁止七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叛国行为、分裂国家行为、颠覆中央人民政府行为、煽动叛乱行为、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澳门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禁止澳门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及团体建立联系,被外界视为悬在澳门人头上的“七把刀”。

至于刑罚方面,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中共政权的最高监禁期为二十五年,触犯煽动叛乱最高可被判八年,窃取国家机密罪最高可判监十五年。

澳门“民主起动”负责人利建润指出,“国安条例”有关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及预备行为最为危险,存在大量灰色地带,极容易出现政治审查及以言入罪的越权行径,严重损害澳门人权。

在有关窃取国家机密方面,何厚铧面对咨询时更声称国家机密是由中央决定。谭志强对此非常不满:“你能够把大陆的国家机密的定义,也搬到香港、澳门来吗?”他担心重演程翔、席扬事件,因为当时两人亦是以同样罪名入罪。

他并担心,条例如果通过,将对言论自由受到严重的侵犯,执法权(警权)过大的澳门,权力会无可避免的继续扩张,以致个人自由因此而被剥夺。

澳门法轮功学员宋小姐指出,二十三条的背景是大陆的公安法,公安法是八九年六四事件后制定的,用以对付异见人士和对八九学运参与者秋后算账的一条恶法。近年中国的维权律师高智晟、帮助爱滋病人的胡佳和在网上发表文章的师涛均遭中共当局以此法例入罪判刑。在民主社会批评执政党不会被误导为批评国家,但是中共有意混淆“党和国家”概念,将党和国家变成一体,讲共产党不喜欢听的话,发表有关文章即是批评国家、颠覆国家,所以她坚决反对二十三条立法。

宋小姐并以现时澳门法轮功学员的集会为例,指出澳门警察在完全欠缺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的合法集会不断进行干扰,甚至开具控诉书,当有二十三条时,警察就更可以有恃无恐地对付市民的合法集会和游行。

香港法律工作者则担忧,澳门是港人旅游、生活、工作的胜地。澳门立法如果不清晰,过于严苛,他日港人游澳,由于民主自由意识强烈,敢说敢做,见不平则鸣,恐怕会因此行差踏错,蹈罹法网。

白色恐怖悄悄降临澳门

虽然“二十三条”立法仍未在澳门正式实施,澳门已经开始实施出入境的白色恐怖。最近,香港民间人权阵线的蔡耀昌在游行前夕,被拒绝入境澳门。曾经参加过二十三日澳门反对二十三条立法游行的香港民主人士陈劲松在二十九日再次入境时,连同另外两名分别来自芬兰和澳洲的民运人士张英和秦晋被禁止入境,显示澳门利用《内部保安纲要法》的名义罗列的“黑名单”日益加长,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除此之外,连稍微有一点自由空气的网路言论空间,也开始遭受封杀,早前网民因报导银行挤提而被控──澳门称之为“城市隐者”事件,是被称为“网路二十三条”的最佳例证。

而这次反对二十三条立法的游行和论坛也不断受到当局的干扰。原定于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举行,由澳门四间大专院校学生会(包括澳门大学学生会、澳门科技大学学生会、澳门高等校际学院同学会及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高等学校学生)合办的关于二十三条的研讨会,于二十日,突然发出声明,指场地未能配合,从而将活动取消。

澳门立法会议员吴国昌在个人网站上披露,在活动筹备时,各校方不断对活动的举办过分“关心”,造成学生的严重压力。受压学生担心因活动而被校方开除学籍,更担心会被政府人员跟踪及窃听,还经常收到不明来历的电邮及电话,而决定取消有关研讨会。

发起二十三日反对第二十三条立法大游行的利建润则透露,不停受到有关人士的劝阻,要求他取消游行。有人更提出免费请他去韩国旅行,以换取他取消游行。

恶法迫沉默的澳门人起身抗议

虽然何厚铧强调“有关立法是对国家和人民的最大负责”,并称“有足够的时间咨询”,但民间却称之为“放水立法”,甚至很多澳门人都不知道二十三条为何物时,已经匆匆立法。一贯“顺民”的澳门人也发起抗议的声音。

十一月二十三日大约有一百人参加了“澳门反对第二十三条立法大游行”,连同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香港民主人士古思尧、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龙纬汶等八人到场声援游行人士,这是二零零七年五一游行、澳门警方开枪以后,首次有香港知名人士顺利进入澳门参与游行活动。游行人士沿路高喊:“专政新恶法,人人得以‘诛’之。港澳人民大团结,打倒恶法二十三条。”等口号。

参加游行的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指出:“港澳是一衣带水,唇齿相依,大家受恶法所压迫,香港哪有自由,我们都是中国人,国安恶法已经令十三亿的同胞在大陆受苦,我们不会让它在香港和澳门恶斗。”

参加游行的澳门立法会议员吴国昌则说:“现时澳门的主流媒体一面倒表达支持和效忠的声音,在主流媒体太封闭的情况下,市民只能用社会行动的方式去表达不同的意见。”

勿让二十三条在澳门作恶

二战时候Martin Niemoller曾有一句著名的名言:“起初纳粹党追杀共产主义,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社会主义者,我继续不说话;此后他们继续追杀犹太人,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向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这句话曾经在香港当年反对二十三条立法时非常流行,促使很多人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正如澳门人陈民彬自己的博客中所言,“二十三条”立法除了看出何厚铧及其特区政府管治无能的本质,而且急于向中共邀功外,也进一步暴露出澳门特区政府专政的真面目。同时也反映了民主自由,争取双普选,不是靠独裁者的皇恩浩荡的恩赐,最终还是靠人民自己争取的。有良知的人士还是要站出来,以实际行动力陈侵犯人权、公民权利、个人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二十三条”的祸害,不要让“二十三条”在澳门作恶。

--转自《新纪元周刊》第99期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