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窃听器泛滥 使用者可能违法

【新唐人2009年10月11日讯】国产山寨窃听器已大量流入香港,一个如火柴盒大小的“窃听器”,售价200至500元不等,只需插入电话卡放在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偷听者拨打该电话号码,便能以听电话方式遥距监听。在香港卖窃听器不犯法,但买家使用则可能触犯法例.

香港一家电器用品店的老板说,在深圳、广州电子市场泛滥的手机窃听器已大量流入本港,这种如火柴盒大小的“窃听器”,在香港许多商店都能买到,售价200至500元不等。

除了公开售卖国产山寨窃听器,产自日本及台湾的窃听器也一应俱全,由于品牌齐全,外国及内地的刑侦人员都会来香港采购,而本港买家则主要是私家侦探。

窃听原理有如两部手机通话一样,偷听者拨打该电话号码,窃听器就会在不响铃的情况下,自动启动内置的小咪收音,就算相隔千里,都能清楚听到窃听器周围的声音.使用高质量的窃听器,收音范围可达10多米。不少店铺声称充足电后,窃听器可待机30天。

电子店铺店员说,像200元便可购得的小黑盒窃听器有很多港人买,有的买来为了工作方便,也有人放在家,偷听外佣对话。

也有家长想用窃听器,追查子女做些什么。对此港大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系教授周永新认为,此举将破坏父母与子女间的信任关系,得不偿失,呼吁家长切勿使用。第一,子女会觉得父母不尊重他们,可能引起强烈反感;第二,关系破裂后,父母与子女间更难坦承沟通。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根据本港法例,执法部门窃听需先经法庭批准,民事案件如离婚,若法庭认为窃听录音属非法所得,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而窃听行为是否违法则主要视乎最后用途,以及是否干犯电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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