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活动中心新规 禁40岁以上入住

【新唐人2014年8月27日讯】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事业主管机关教育部青年署,日前公布,40岁以上禁止入住,且仅提供五类特定对象入住。

这五类特定对象包括:1.持有在学证明文件学生;2.40岁以下社会青年;3.参加政府机关、学校、非营利法人办理的活动;4.救国团的员工及志工;5.学生或40岁以下青年的随行师长及亲属,人数不超过四人。

依公告办法,入住青年活动中心的学生,必须持有学生证,也就是国中以上学生才可;小学生因未满12岁没有行为能力,须父母一方年龄在40岁以下才可订房;40岁以上民众、银发族等,必须是参加政府、学校、非营利法人办理的研习等活动才可以住。

教育部青年署署长罗清水表示,年龄超过40岁以上的民众,不能住青年活动中心,不过,如果参加教育部在青年中心办的研习活动,40岁以上就可以住,包括官员、民代等,都要遵守这项新规定。

他说,为避免招致“与民争利”的批评,不只是青年活动中心,其他非营利住宿场所如教师会馆、警光山庄等,也有限定住宿对象。

全台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有13个地方,纷坐落在风景优美的著名观光区,如天祥、溪头、日月潭、阿里山、垦丁、澄清湖等,因价格相较民营的星级饭店便宜,是民众住宿选择之一,但即日起,都有所限制。

家长批:亲子教育开倒车

针对特定对象入住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规定,台北市国小学生家长会联合会总会长许孝仁说,“简直在开亲子教育的倒车”。

许孝仁说,现代人多晚婚,孩子上小学时,爸妈年龄很多都超过40岁,教育部限制入住青年活动中心的条件,对小学生及家长很不公平。

救国团事业处专门委员邓广演也表示,订定的管理办法,救国团会配合,但是希望解释可以从宽,小学生也是学生,在学证明不一定要持学生证,穿制服也可以认定。

另外,银发族携伴要求住宿时,要柜台人员说“不”,于心不忍。邓广演举例,如果65岁以上老人向位于山区的活动中心请求住宿协助,救国团也要遵从老人福利法,任何公民营机关都不能拒绝提供老人服务;当建议应视情况给与适度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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