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运杀人犯郑捷 被判4个死刑

【新唐人2015年03月06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台湾新北地方法院3月6日判决,2014年在台北捷运江子翠站持刀杀4人、重伤22人的“杀人魔”郑捷,被判处4个死刑,褫夺公民权利终身。

郑捷认罪却不悔过

2014年5月21日,时为台湾东海大学二年级学生的郑捷,在台北捷运板南线往永宁站方向的车厢内随机见人就砍,导致4人死亡,22人受重伤。郑捷在列车进入江子翠站后被捕。

3月6日,新北地方法院宣判郑捷的四项杀人罪名成立,判处4个死刑,22个杀人未遂案成立,分别被判8年至5年2月的有期徒刑,26项刑罚加在一起为死刑,褫夺公民权利终身。

路透社的报导表示,郑捷对所有罪名供认不讳,但强调“我不会后悔”,而且拒绝向受害者和遇难者家属道歉。在法庭上被判处死刑后,郑捷面无表情,似乎死亡与他无关一般。

遇难者家属:符合社会期待

中央社的报导引述被郑捷杀害的李翠云的弟弟李瑞昌,表示郑捷的辩护律师为郑捷辩护的说辞让他非常愤慨,对正义的法官判处郑捷死刑很欣慰。

李瑞昌说,他不清楚郑捷的问题出在哪儿,不知道他接受的家庭教育是怎样的,但郑捷自案发的种种表现让他希望死刑三审定谳能够尽快。

路透社引述一名死者家属表示:“让郑捷多活在世上一天,对家属的伤害就多一天。”

按照台湾的法律,在地方法院作出死刑判决后,首先需要最高法院核准,之后方可交给司法部部长确认,并颁布死刑执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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