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江大潮高涨之际 人大审议宪法宣誓制度

【新唐人2015年06月26日讯】(新唐人特约记者谢东延报导)就在民间控告江泽民大潮涌现之际,中共人大常委会于6月25日审议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该草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需公开向宪法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却没有要求忠于党。中国问题专家认为,这是当局首次公开在表面上没有要求向党效忠,而且宣誓维护宪法就会包括维护宪法中第36条的“信仰自由”,在这个时机提出来就非常“巧合”了。

人大审议宪法宣誓制度 誓词没有“忠于党”

6月24日下午,中共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所作的关于《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内文简称《草案》)的说明。25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草案》。

草案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一府两院”任命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共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在正式就职时要公开向宪法宣誓拥护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同时统一使用誓词中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外界注意到誓词中却没有“忠于党”。

美国华府中国问题专家石藏山表示,这是当局首次公开在表面上没有要求向党效忠,以往这种宣誓性的形式,“忠于党”从来是摆在第一位的,这是一种明显的变化,而且这是人大立法性制定的一个制度。

北京时局观察员华颇先生认为,这个向宪法宣誓,没有向“党效忠”,这还有待观察,因为现在经过多次修改的宪法明文规定要坚持中共的领导,而且什么马列、毛思想、邓理论、三代表等都被写进宪法中了。如果宪法中的第35条规定的民权、第36条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不能落实,那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石藏山分析认为,这是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有关“依法治国”、“司法独立”等司法改革等在向前推进,至于宪法中有关坚持党的领导等规定,并不是不能改,不排除将来会有变化,至少现在在表面上不再像以前那样“忠于党”了。

据悉,目前有部分地区法官、检察官、人大常委官员就职时已经实行向宪法宣誓的仪式。

过去一个多月 近万人控告江泽民

据明慧网报导,在中共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前的2015年5月至6月18日,明慧网已收到近万人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副本及相关控告讯息,而且以每天数百人次增长。其中许多人是主治医生、大学教师、企业家、法官、建筑师、工程师、军官等社会主流精英。与此同时,大陆多地包括北京街头均出现“全球公审江泽民”标语。

目前,民间大规模的控告江泽民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三位加拿大国会议员在接受明慧网采访时表示,他们支持民众控告江泽民。其中国会议员朱迪‧斯格诺(JudySgro)表示,“越多的人提出控告,世界各地支持法轮功的声音越多,到一定时候,指挥迫害的元凶必将为他对无辜人民所犯的罪行负责。”

政治评论家胡平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他很支持民间这种大规模的诉江行动,认为这样的诉江潮对其他受害群体也有互相鼓舞、互相支持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

据明慧网报导,大陆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分别给家属院里几位在当地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退休老干部看了他控告江泽民的信。这些老干部看完控告状后都表示支持,有的还为这位法轮功学员曾受到的非人迫害流泪。

分析:当局再点江泽民的死穴

石藏山表示,习江斗的核心问题就是法轮功问题,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连中共自己的法律都违反了,江泽民政变集团谋划对习近平的政变就是害怕“依法治国”。所以,在习近平提出“宪法梦”“依法治国”后,双方进行了多次的较量。现在人大审议宪法宣誓制度草案,可以说打中江泽民的死穴。尤其,在民间出现诉江大潮时提出来,这个时机就非常“巧合”了。

之前,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中国问题专家李天笑曾表示,在中共这个体制中,“依法治国”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依法治江”习近平就游刃有余,完全可以实现。

习近平上台后,持续打击江泽民派系。从2013年2月初就爆出“南周事件”,到3月陆媒刊文曝光劳教黑幕,引致最终劳教制度被废除;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出台为打击江泽民“量身订造”的“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

2015年5月1日,大陆全面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5月27日,最高法又公布了2015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标准为每日219.72元。这可作为受到江泽民集团迫害的广大受害者的赔偿依据。习近平执政后在司法方面的一系列变化,被认为或在布局“依法治江”。

据明慧网报导,今年6月6日,一位退休老干部告诉已向最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现在全国的老百姓没有一个不骂江泽民的,有从海南旅游回来的老干部说:“江泽民现在已经被控制在海南了,没有一点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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