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疆研究院副所长 起诉江泽民

【新唐人2015年11月28日讯】原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绿洲城市大气环境研究所副所长赵海燕,目前旅居加拿大多伦多,她向中国最高检察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来听一听她为什么诉江

原新疆环保研究院副所长赵海燕,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精神获得升华。

原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所长赵海燕:“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所以这个法理深深吸引了我,生活中我尽量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单位上一致得到了从领导到同事的认可。”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下令抓捕法轮功学员,远在新疆下县城县的她也被带到公安局,大法书和炼功横幅被非法没收。2000年2月她去国家信访办上访,被单位处分和罚款。

自从进京上访后,赵海燕便失去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被迫流离失所。

原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所长赵海燕:“有一年多,我觉得我再也没有正常的生活了,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有一天我就觉得不行,我这样下去,我得走,我就离开单位、离开家庭。”

2001年3月,警察找到了赵海燕,将她非法关押到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受尽非人折磨。

原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所长赵海燕:“当时说是死刑犯才戴的,手铐、脚镣,而且把双手和双脚拷在一起,身体成90度的,不能直立,走路只能挪着走,一直被戴了20多天,我的脚都是紫青色。”

劳教期间为了逼迫她放弃信仰,恶警用电棍电击她全身,满身都是烧焦的疤痕。

原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所长赵海燕:“应该有个电丝,他们用尖端,有点露出来,他用尖端拧着电,很痛啊,我就本能的用手挡,挡的时候我还在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一定要善待他们,我告诉他们,你们不要这样做,这样是非法的,语气也是很善良的。”

赵海燕从劳教所出来后参加了全国研究生考试,成绩优异,但因档案记录修炼“法轮功”,学校不予录取。

脱离劳教所,并不意味着迫害结束,赵海燕十几年来一直在国安、公安和“610”的监控下。

2014年6月一家人被迫背井离乡,来到加拿大。9月份,她向最高检察院递送了诉江状。

原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所长赵海燕:“我首先最希望的是我们所有的法轮功修炼者在国内有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自由的炼功、自由的看书,还有我们师父传出了这么好的大法,教上亿的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我觉得必须给我们师父还一个清白,向我们师父公开道歉。”

新唐人记者朱峰多伦多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