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力量、民进党 喊废《红十字会法》

【新唐人2016年02月23日讯】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因为《红十字会法》的特殊性,不受人民团体法的监督,导致近年来发生许多募款争议,时代力量党团主张修正或废除《红十字会法》。不过,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在脸书上表示,已经在上周就提案连署废止《红十字会法》。

红十字会近年来募款争议不断,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周一上午,召开记者会,主张《红十字会法》应进行修正或废除,回归一般常态性法律。

时代力量立委 徐永明:“虽然他们(红十字会)主张是宜修不宜废,那应该主动把修法内容提出来,甚至我认为红十字会内部应该考量废除红十字会法,这跟国民党在处理党产一样,你越抗拒他,这对国民党的发展、这红十字会发展越不好。”

徐永明表示,依照1954年订定的《红十字会法》,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得不受公益劝募条例规范,只要理监会决议,即享有独自募款特权,而根据《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还具有“辅佐政府的任务”,政府能指派当然理监事,让政治力介入红十字会。

永社理事 黄帝颖:“红十字会,他有垄断了这个名称,他有垄断很多,国家授权他很多特权,但是他所收到的监督,却是他内部的,以理事会为主的这个监督,这是自律,不是国家对它的他律,这个部分,我认为违反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的一个常识,基本的逻辑。”

红十字会联络发展处处长 徐孝慈:“在红十字会本身,也对修法的这个部分之前有过一些讨论,那政府部门之前也曾经做过一些讨论,邀请我们来参加,所以我们是建议这个法应当是可以依据整个时代的变迁来做一个修订。”

与会内政部官员认为,《红十字会法》有其时空与外交背景,主张宜修不宜废,但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从未被国际红十字会委员会及日内瓦公约承认,民进党立委段宜 康更在脸书批露,已在上周再度提案连署废止《红十字会法》。段宜康表示,四年前就曾提案废止但没有通过,目前已经超过26位立委连署,最快本周就会完成一读。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进交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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