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证券诈欺案 美律师誓言打到底

【新唐人2016年07月01日讯】针对纽约州南区联邦法庭对阿里巴巴证券欺诈集体诉讼一案的裁决,原告律师表示,对法官关于阿里巴巴并没有隐瞒重大事实的判定不服,将继续提起上诉。

状告阿里巴巴证券诈欺案的原告律师之一刘龙珠6月29日在洛杉矶宣布,将在30天内代表华裔委托人上诉,提请联邦第二巡回庭法官重新审理,即使是上诉到最高法院也不会放弃。

刘龙珠认为,阿里巴巴在招股书中隐瞒了在美国上市前两个月被中国工商总局约谈的关键事实,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涉嫌证券欺诈,应赔偿股东损失。

律师 刘龙珠:“我们认为阿里巴巴没有在招股书里面披露被中国工商总局约谈这个事情,构成法律上的重大欺诈,以及重要信息不透露的嫌疑。”

2015年1月,中国工商总局发表了对阿里巴巴的“行政指导白皮书”,指出阿里巴巴存在五大突出问题。

律师刘龙珠:“因为白皮书的发表,在两天之内,在2015年的1月28号和29号,两天之内阿里巴巴的股票蒸发了330亿美金。”

刘龙珠认为,美国法官不了解中国国情,因而对阿里巴巴一案做出错误的判断。在中国司法不独立,行政与司法的界限混淆不清,并且行政命令也完成具有执行力。

律师刘龙珠:“工商总局的局长明确的跟阿里巴巴的高管讲,说如果你不听话,我们一年可以罚你一千次,甚至几千次,所以说工商总局它的执行力不但是有,并且非常巨大。你不听话,我可以把你整个阿里巴巴两年之内都罚得干干净净。”

刘龙珠还说,甚至中国工商总局自己也承认,如果披露约谈阿里巴巴的事实,将影响阿里巴巴在美国的上市。

律师刘龙珠:“中国工商总局也表态,它在白皮书中直接说明,它说当时7月份为什么没有披露我们跟阿里巴巴会谈这个事情呢?是因为我们不想影响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

刘龙珠表示,对于赔偿金额,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数字,但据粗略的统计,阿里巴巴至少需要赔偿1亿美金,才有机会讨论和解。

阿里巴巴2014年9月19日在纽约上市发行价为68美元,当年11月14日达到历史最高价115.10美元,2015年9月28日,股价跌至57.39美元的最低点,跌破发行价,目前其股价盘旋在78美元左右。

新唐人记者徐绣惠、刘宁洛杉矶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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