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大后首例!内蒙原政协高官赵黎平枪杀情妇被判死刑

【新唐人2016年11月11日讯】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罪、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死刑。使其成为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位被判死刑的省部级官员。

中共官媒报导,11月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百万元人民币;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百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公安机关在赵黎平办公室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大陆媒体早前报导,赵黎平涉嫌杀死一名27岁的赤峰籍女子。杀人后,赵黎平随即将尸体装入自己奥迪车的后备箱,开车离开赤峰市,半路上抛尸。2015年3月21日凌晨,在内蒙古克甚克腾旗境内被警方抓获。3月25日,赵黎平被批准逮捕。

报导引述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赵黎平杀害的是一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女性”。另一说法则是:两人相识多年,关系亲密,是情人关系。

201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赵黎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中共党籍,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百只“老虎”。如今更成为第一位被判死刑之虎。

(责任编辑:凯欣)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