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再起争执 “异地审理”被拒

【新唐人2016年12月12日讯】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近日又有了新发展,北京市延庆区法院拒绝了伤者家属要求异地审理或提级管辖该案的申请,但未作出书面答复。而事件中幸存者赵女士质疑动物园方面存在三大问题。

据大陆媒体消息,伤者赵女士的父亲称,12月8日上午,北京市延庆区法院通知伤者家属去谈话,就家属方提出的提级管辖问题给予答复,延庆区法院坚持认为该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无需提级管辖。

今年7月23日,赵女士与丈夫、母亲、孩子自驾车进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游玩,在虎园途中,赵女士私自下车被老虎叼走咬成重伤,其母亲周某为了救女儿而丧命虎口。

8月24日,官方调查组发布调查报告,认定此次事件是由于游客未遵守园方规定擅自下车致其被老虎攻击伤亡,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月29日,动物园方面表示,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法定损、定责、定赔。

家属认为动物园方面对死者周某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园方称只承担15%的责任。双方协定定损额124.5万元;对于伤者赵女士,家属提出定损150余万元,而园方只认可74.5万元,不同意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和后期治疗费用赔偿。

11月20日前后,伤者家属向北京市延庆区法院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同时申请更高一级法院审理或异地审理。

事件中幸存者赵女士质疑动物园方面存在三大问题:

第一、园方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赵女士说,当天正好是周六,动物园的人和车都非常多,景区开始分流,工作人员让从后山绕至检票口,他们从检票员手中买了票,幷让她“来签个字”,但幷未说明那是“合同”,“那幷不是正式的合同,也没有一式两份”。

检票员当时只是说不要下车,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便将门票和“六严禁的告知单”一起塞到赵女士手里,但幷没有解释告知单的内容。

第二、质疑园区未救援

赵女士说,由于自己开车不晕坐车晕,所以下车走到驾驶室准备换开车时,听到巡逻车按喇叭的声音,但来不及了,老虎已经扑过来了,受老虎攻击后,她自己就晕厥过去了。

但她丈夫下车救援,幷拍打巡逻车两侧的车门,绕着车辆求救,巡逻员的回答是:“我们也不敢下车,这种情况下无法救。”她丈夫说,车上只有一位驾驶员,没有任何救援设施和救援人员,像麻醉枪、手枪、电棍等。驾驶员说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不敢下车,没法救人,只能是轰油门、按喇叭。

第三、质疑园区是属于“违法经营”

赵女士的律师团队发布对《延庆区“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报告》的质疑意见。意见指出园方猛兽区“自驾游”项目未经风险评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属于违法经营,而报告对此进行了刻意掩盖;报告对事故发生后园方的应急救援处置过程陈述失实,隐瞒了园方应对突发事故救援迟缓的事实。

景区负责人曹志杰回应,2002年4月17日,园区开设自驾游项目,国家未设立野生动物园自驾游项目行政审批,行业也没有相关标准。

(记者张明健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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