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特首曾荫权获刑 vs. “坚决抵制司法独立”

【新唐人2017年02月22日讯】曾荫权获刑的消息,在大陆网民中引发热议。在一个法治社会,最高行政元首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有分析认为,曾荫权的判例,也可能成为梁振英的前车之鉴。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因任内处理雄涛广播经营牌照事宜时,未按规定申报他计划租用雄涛广播股东投建的豪宅。香港高院判定,曾荫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获刑20个月,成为首个被定罪的香港前特首。

叶宁:“这个判例非常有启迪意义,说明只要在比较民主的宪政法治社会,任何官员、公务员,他们的贪渎腐败行为不管多小,都会面对严重的后果。”

王军涛:“不仅仅是维护了香港法治的尊严,而且表明目前还有一批人,特别是法律人,在捍卫香港的一国两制。因为按照中国的做法的话,曾荫权可能就被悄悄地豁免了。”

大陆社交媒体上,网民对比大陆官员,动辄贪污受贿数千万、数亿人民币,甚至卷入命案,但屡屡获得轻判。

反观大陆司法现状,大陆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今年1月曾公开反对司法独立。而去年大陆超过20万人实名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违宪迫害法轮功,造成至少数千人死亡,但是至今没有一起获得立案。

王军涛:“荫权获刑,给大陆带来的一个启示,就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元首(或行政元首),在触犯法律的时候,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甚至用更严格的程序去追究他的责任,因为他的犯罪和失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

曾荫权是香港史上入罪的最高级前官员,但中共官媒低调报导,几大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都不见曾荫权案。

王军涛:“如果中国人把香港和中国大陆的现状做对比,产生出要求变革的愿望,这是中国政府最害怕的,也是最尴尬的。”

除了曾荫权,即将卸任的香港特首梁振英,也有类似的利益争议。他在特首任内,接受竞选前服务的澳洲企业UGL五千万港币,未按规定申报。

香港《开放》杂志执行编辑时评员蔡咏梅:曾荫权已经定罪,比他性质还更严重的梁振英能不能被起诉、被定罪,这是一个很关键去考量香港(是否)真正司法独立,是不是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大家都在观望中。

新唐人记者林澜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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