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涉泄密案遭起诉 最高可判3年

【新唐人2017年03月14日讯】中华民国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案,今天(14日)全案侦结,台北地检署以泄密、违反通讯保障法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等三项罪名起诉马英九。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入狱3年。

前总统马英九因为泄密遭起诉,起因是在2013年特侦组侦办全民电通等案时,监听发现立委柯建铭致委托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司法诉讼案件。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将监听译文等资料,向马英九报告,马英九火速指示江宜桦、罗智强进总统官邸,商讨对策,并将黄世铭泄漏的资料告知二人。之后又唆使黄世铭,再向江宜桦报告。检方认定马英九泄漏监听等秘密资料,违反公务员服务法、通讯监察保护法,还有个资法,犯罪事实明确,提起公诉。

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张介钦:“被告马英九涉犯刑法132条第1项之泄密罪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27条第1项之公务员无故泄漏资料罪嫌,及修正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4条、第41条第1项等罪嫌,均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提到,马英九时任国民党主席,企图以关说罪名,撤销王金平党籍,让王金平丧失院长职位。而马英九具有法学背景,曾任法务部长,更明知总统职权,受宪法制衡,等同知法违法。

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张介钦:“被告长期从事司法实务及法律教学,深谙法律专业跟行政程序,明知人民对隐私权、通讯秘密自由以及资讯自主权之期待,为普世共维的基本价值,纵为了处理内阁阁员的政治责任,被告亦非不得选择以合法、适当的方式为之,竟逾越司法跟政治之应有份际,其犯罪事实已臻明确,犯嫌足以认定。”

前检察总长黄世铭事发后,被控违法,2014年遭法院判1年3个月,得易科罚金45万元。马英九卸任后也遭起诉,另外柯建铭自诉马英九的案件,也将在28日宣判。届时马英九能否全身而退,格外引起关注。

新唐人亚太电视卢天常、刘姿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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