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山东辱母案二审 判决或现逆转

【新唐人2017年05月29日讯】大陆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27号在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中共最高检察院指出,案中于欢的杀人行为原则上属于防卫行为,但程度上属于防卫过当。对于于欢案的案情逆转,未来二审将如何宣判,外界都在关注。

因为不忍母亲受辱而持刀刺死黑社会讨债者的山东青年于欢,被地方法院判决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终身监禁。现在判决有可能大逆转。

5月27号,山东省高级法院进行了二审。最高检调查认为,山东省聊城市检察院的起诉书和聊城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情节不全面,对于案件的起因、双方矛盾的激化过程和讨债人员的具体侵害行为,一审认定有遗漏;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对此都没有认定。

最高检称,于欢的捅刺行为是为了保护本人及其母亲合法的权益而实施的,这是正当防卫的一个条件。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因为本身这个案子没有涉及到高层的问题,它主要是基层系统出现的问题,然后通过这个案子纠错,在网路民意压力很大的情况下,通过这种作出‘善意’的回应,顺便可以收买人心。”

这桩血案是由于欢母亲苏银霞的债务纠纷引起。苏银霞是山东源大工贸公司的法人代表,为了维持公司生产,苏银霞借了月利息10%的高利贷100万元,因为无法偿还高利贷,2016年4月14号,被11名追债人限制人身自由。

工厂职工报警处理,警察到现场停留大约4分钟的时间就离开。等警察离开后,追债人继续对于欢母子侮辱殴打,于欢看到母亲受尽多名追债人的百般侮辱,情急之下用刀捅刺追债人,导致1死3伤。

今年2月17号,山东聊城中院对此案开庭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于欢不服判决,遂提出上诉。

案件宣判后,在民间引起了批驳声浪,网民纷纷指责审理不公,有意忽视案件中被告人母子被侮辱殴打的情节。

沈良庆:“这个案子本身是反映中国金融系统存在的问题,就是金融系统之外,有影子银行,有一些所谓民间的放贷,实际上这个放贷往往有官员、有包括银行内鬼、还有黑社会背景,通过正常的司法系统来追债的话很困难。经常是官司打赢了债也追不回来。在这种情况下,就滋生了比司法机关更有效率的,当然也是非法的,就是黑社会。”

新公民运动网编辑林云飞认为,地方基层警察的不作为,与民间借贷黑社会的利益链有关。

新公民运动网编辑林云飞:“涉案警察也好,包括黑社会也好,他们基本上在地方的利益集团下面,他们是共同的利益体,黑社会需要警察,警察有时也需要黑社会,他们就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关系,所以在中国这个社会体制下,黑社会没有警察作为保护伞的话,黑社会是不可能有立足之地。”

这次二审也首次披露,于欢母子曾经多次报警,甚至拨打当地市长热线寻求协助。

林云飞:“警察为什么不出面?因为他们就是知道,这些黑社会都是谁的人,警察他们心里非常清楚,作为地方基层警察,他们只是政治体制的工具而已,他们如果作为个体的警察,如果要介入这个案子,不只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有可能给当时涉事的警察会造成很大的麻烦,他有可能因此下岗或者是调离单位,因为这样做的话,就是得罪地方的利益集团背后的这些实际操作人。”

评论认为,中国社会在各种针对异议人士的维稳,对市井小民的强拆案件等等,都可以看到中共政府除了动用维稳力量,也利用黑社会恐吓民众。

采访/陈汉 编辑/黄亿美 后制/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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