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纪事》之十二:吃药、认罪与抗争(1)

编者按:2015年7月9日,中共开始密集抓捕、传唤全国各地的维权律师及其助理。王宇、王全璋、李和平、谢燕益、周世锋、谢阳、隋牧青、李春富等一批知名律师被捕,有的至今下落不明。谢燕益在被非法监禁553天后,获释回家。他在监狱中遭遇了怎样生与死的考验?谢燕益亲自写下近20万字的《709纪事与和平民主100问》,大纪元网站有幸首发此书,将分两大部分连载:其一为《709纪事》,其二为《和平民主100问》。

七、关于吃药、认罪与抗争

我们几乎所有709的受害者都被强制吃药,我也被强迫吃了近两个月的药。每天都有医生来送药,每次要打个手电筒向嗓子眼里照一照看你的药吃掉了没有。每次大概是4粒白色药片,他们说我体检的数据转氨酶高,肝有点问题,可我这个人从来都习惯吃素,吃得比较清淡,不抽烟又不喝酒,我的身体很好,一直没有什么问题,而且我也不习惯吃药。我认为每个生命个体都是独特的,那个指标即使在别人那里是高的,可在我这里,我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特的系统,在我这里可能就会达到某种平衡,况且即便有点问题,它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也未必是坏事,该来的就来,自然会有个结果。我跟他们理论了几次坚持不吃药,可是后来要强制灌食,医生、管教和所领导都要来了,我只好后撤一步。过了一段时间我又向他们提出停药的要求,大概两个月的时候,给我停了。

据说当局有脑控研究项目,是国家机密,709所有人都要吃药有些匪夷所思,这种药到底要达到什么效果,麻痹神经、破坏神经系统抑或是消除记忆力,谁也不知道。但如果这是真的,显然是反人类的罪恶。即便当事人身体真的有问题需要治疗,当事人及其亲属也应该有这个知情权和决定权,即我们有权利知道自己身体的具体情况、病理原因,要不要治疗以及如何治疗。当事人不是猪狗!只能按照你司法机关或看押机关的需要来治疗。

而且医务人员根本无法独立于当局,注定从一开始就有违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会受到医疗救治之外的因素影响甚至主导,不可避免地产生道德风险及违法行为,因此为狱所被羁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护人员、医疗体系必须独立于狱所及当局,在监督层面必须向被羁押人亲属及社会公开透明,有相应的责任机制。不仅在身体方面,在心理方面也应当设置独立的干预机制,对在押人员必须充分保障其人道主义的救济权利。我们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所有方面都缺乏独立性,都操控在专制权力体系下而没人负责。

我们转入天津监居场所后,大概从10月开始,突然每天开始检查身体,而且感觉得到他们显得很紧张,又量血压又搞心率测试。发生这种变化,我意识到,我们之中一定是有人身体出现了问题,我就给大家祈祷,希望每个人都能度过难关不要出现问题。每隔一两个星期,他们还要搬来一套心电图设备给我们测量心脏情况。有一位周主任,还有一位好像叫刘贺(发音)的大夫,给我做过检查,其他一些医生、护士也是一贯的没有表情或一脸冷峻,活像一个个机器人,除了例行公事不与我们做任何交流,也未感到他们的一点善意,我们也无法知晓他们的身份姓名。这是一种很恐怖的事情,上级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就来做什么,也不管我们的感受,如果我们提出一些要求,他们要么请示专案组,要么不予回应,这些本应该是白衣天使的人们,在专制铁幕下,我却越看他们越像白衣恶魔。

在里面五百多天里,而且当时不知道将在里面度过多长的岁月。没有经历过这个过程的人可能认为,你坚持抗争不就完了,零口供,沉默以对拒绝回答一切问题。还可以绝食抗争,如果强制吃药,可以拚死抗争拒绝到底,如果他们强制灌食,那么我们可以坚持到底,坚持下去,估计强制灌食三五次他们也就知难而退了。以上的分析好不好,对不对?不能说不好也不能说不对。理论上这是成立的,可是在真实情景下你很难做到。

比如在监居期间,对于一个被羁押人每天至少10个武警战士对付你,外面还有预备队严阵以待,这些武装到牙齿的战士像钢铁机器一般只懂得服从上级命令,他们不会跟你讲什么法、讲什么理,他们有严格的纪律禁止跟被监管人说话,我们有任何要求,他们都是面向监控器通过打手势向外面报告的。在高清的监视器后面24小时都有人监视着你,室内的监听放大器据说达到1000倍以上,你的一举一动乃至一闪一念都被人看得清清楚楚。而且他们常年干这个活儿,对被羁押人的行为和心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这么一个完全与世隔绝、生杀予夺操在人手的环境里,明智的话,只有把一切交给时间,不得不进行一场持久战。

为了留存自己最后的那一点尊严和生命,为了坚守自己最后的那一点原则底线,什么都可以忍,什么都可以放下不必再计较。你必须学会尽量把自己蜷缩起来,以不变应万变,尽量避免跟他们发生冲突,因为多交锋一次,你暴露给对方的信息就会越多,对方越能掌握你的心理和弱点,他们有一万种方法整你,而你只能被动地挨着,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面临这样的绝境,很多人都想过自杀,我也不例外。可问题是,你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执勤战士寸步不离,为了保全自己,你只有把自己蜷缩起来。这是一场意志的较量,你的权利、尊严受到侵犯时,不到万不得已,只有忍耐。你要学会隐忍不发,除非不得不发,不发则已,一发则必胜。

刚到天津的时候一切权利都受到限制,不仅取消了你活动的权利只能坐着,即便你想让他们帮你打开一道窗缝透透气都是一种奢侈的想法,两层窗户关得死死的。有时候经请示可以给你开一点,有时候就不给你开,透气通风的权利竟然成了我经常努力争取的目标。

我的申诉书都是在作了很长时间的准备和铺垫,借题发挥,才提出来的,申诉书写了4、5页,对他们审讯和指控我的内容一一进行驳斥。当然以一种相对委婉的方式。申诉提出后,专案组刘队长过来教训我,扬言要当着我的面把申诉书撕了给我看,并且威胁我不会有好果子吃。这是我在挨打、被严管不久后发生的事情。在这一绝境下我们度过的每一天都是困难的。而严管仅仅是因为我要求对讯问笔录的个别表述进行修改。像申诉、辩护、会见、人权保障,这都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可是法律是灰色的,现实是苍白的。

在里面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羁押单位对我们的监管力量一切无条件配合专案组的需要,专案组想对我们如何处置、给我们怎样的待遇,羁押单位、监管人员只负责配合其执行,就会不折不扣地按照专案组的要求对我们实施什么样的待遇,而且还不断向我们暗示和强调,要想改变处境就得配合专案组。这就意味着,一切以案件进展为依归,只要能取得突破,什么手段什么招数在所不论。

我们转移到天津监居不久,本来开始有一个靠背椅坐,不知什么原因就被莫名其妙地换成了一个墩子,大家在坐着时就无背可靠了。我们一天主要是坐着,一坐少则十二个小时多则十六个小时,而且你不配合专案组的审讯,他一招就治了你,你坐着时他不准你把手放在腿上不让你获得支撑,执勤战士严格执行,各位可以试一试,在一个墩子上坐着,手不准扶着,那么你就只能完全靠腰部力量支撑,一个小时可以,十个小时、一百个小时、一千个小时是什么滋味,恐怕很少人能体会到。

在这里略举一例。有一次,我要求修改笔录,就遭到殴打扇耳光,并且严管我。在那之后的十几天里,吃饭只给你半份,就是差不多一个小馒头或一两口饭、一两口菜,从早到晚坐十六个小时,晚上睡觉必须保持他们认可的一个确定的姿势。大家知道,他们不打你也不骂你,给你一个墩子坐,必须保持一个固定姿势,就像坐军姿那样,抬头挺胸背部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这一动作从早上6点一直到晚上10点,除了解手不准你有任何动作。最后我坐得下肢发麻失去了知觉,明明感觉自己要解手却解不出来,这种搞法不用打也不用骂,如果持续坐下去,不死也肯定要残废。

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我对自己的前景有过三种预料,并且我向专案组成员表达了我的心声,一种是无期限的羁押,也许三五年,也许十年八年或者遥遥无期;一种是我运气好,两三年可以完好出来;还有就是死在里面,找个借口。最后一种结果就是,站着进去,抬着出来,把你搞残废了,不仅毫无尊严,而且还会牵累家人。对于当时来说,前两种情况我都可以接受,对于第三种情形,我是无法接受的,与前两种情形的一生一死相比较,后一种情形才是更残酷的。

走路是监居期间唯一可以排遣时间的方式,除了他们限制不让你走的时候,你每天都可以申请在两位战士之间两三米的距离内往返走动。我粗略计算了一下,大概在监居期间我走了至少6000至10000公里。开始走路是一项最好的享受,到了后来,膝盖的韧带都走伤了,但是你还不得不走,怕他们习惯了你不走了,你的这仅有的一点权利就会被他们进一步地限制,因为本身一些模糊地带完全是由习惯法来决定的,我希望能传递给他们正确的信息──我们的基本需要。

这些执勤战士在执行看护的过程中,最高目的就是安全第一、防范风险,因此他们可以以他们的理解、他们认为正确的方式来对待你,他们都是一些年轻的孩子,可能根本无法理解被监禁人的基本生理需求,无论从长期来看还是眼前来看,我相信我们有时不是被当作一个人、一个生命来对待的,我们只是一项任务,我们的基本需求、我们的感受并不重要!

人的记忆力很差,监禁中的人往往能够静下心来写东西,为监禁的人提供一支笔,我认为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无论对于被监禁的人来说还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我相信,人在监禁的情形下是文字创造、思想创作的最佳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我们这个专制制度的原因,我们损失了这方面巨大的精神财富。监狱、看守所以及司法机关还没有从专政工具的窠臼中跳出来,现在的司法和监狱是在毁灭人性,而不是拯救人性,什么时候它们仅仅作为一种社会的法治功能的角色而存在的时候,这个社会才可能好起来,那么人权、人道、医疗、人文关怀等问题也才有可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日复一日的审讯,在问及他人时,谁在场,谁参与了,我都回答“不清楚”“不知道”“记不清了”。在漫长的审讯中,我都坚持这一点,相信大多数人也都是这样做的。可是他们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必须要你背书,穷尽一切手段,反复问你之后,你不配合,他们就拿着打印出来的网上的信息──你的通讯记录、网上记录来跟你核实,一个一个跟你核对,一个一个个案跟你确认,本来名字是他们提到的,笔录上的记录看起来像是你主动提到的那样地表述,最后索性拿来打印好的笔录文本让你签字。

当然我也很早就向他们反复申明了我的原则,我的底线就是不能伤害别人,我跟他们反复强调我跟任何人都没有交集,我做的事情我可以照单全收,我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回避我自己的任何问题,因此,客观地讲,他们也并非无中生有,编排一些事情,想让你背书咬人是肯定的,我一直强调不要把我摆到不恰当的位置上,让他们意识到在我这里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他们会不厌其烦地找你,因为你知道他们也要向上面交差(我很同情他们),你不签字就是你不配合,你为难他们,不给他们面子,他们会对你说,你让我过不去,我就让你过不去,你的态度不好,你的问题不仅无法解决,你还会受到严管等各种折磨。到了看守所,不配合他们甚至全号的人都会受你的株连,不让大家放风。总之他们有一万种方法逼你就范,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在一年半的整个审讯当中从来没有指认过任何人,没有为他们提供过可以给别人制造冤狱的任何信息!#(未完待续)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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