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混淆法律程序 打击举报者

【新唐人2017年11月10日讯】中国大陆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举报权。不过,湖南益阳一名地产商吴正戈,因为自费雇请私家侦探调查当地多名法官,却被警方扣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名起诉。有学者表示,中共当局混淆法律关系,以此打击举报者,迫使更多公民不敢行使举报权。

据大陆媒体报导,2015年4月,湖南益阳市法院系统的多名法官遭人举报,分别涉嫌不正当男女关系、参与赌博等。举报人还向媒体提供多张照片和视频截图,来证实真实性。

四名涉事法官随后分别遭免职、停职、控罪等。当地法院人心惶惶。

去年6月,举报人吴正戈和妻子贺军等,也被当地警方抓捕。

检方指控吴正戈找私家侦探,以安装GPS定位器、尾随、偷拍等方式来寻找犯罪证据。并称吴正戈将非法获取的信息公开炒作,给被害人及家属造成巨大精神压力。

美国耶史华大学访问学者张杰:“(吴正戈)这种手段不是严重的违反(法律),所以他不应该构成犯罪。并且对于勇于举报者应该给予奖励。至于说他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对他人有严重危害,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所以这两者不要把它混淆起来,更不要把目的进行颠倒。”

美国耶史华大学访问学者张杰表示,这名地产商的目的是为了揭露腐败,不是为了伤害对方,即使有轻微的不当行为,也不是重点。打击举报者是错的,会导致更多公民不敢行使举报权。

张杰:“目前来说,你如果不采取这种方式,你怎么去揭露腐败?你不可能说让贪官自己去交代吧?”

福建前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表示,大陆目前是选择性反腐,被举报的官员只要没有站错队,案子往往不被受理。所以公民只能通过一些方式去收集证据。

福建前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这叫私力救济,这种做法是逼不得已的,情有可原的。作为公民这么做是要冒极大的风险,往往最后就被当局以侵犯个人的隐私权为由,因为你没侦查权嘛,逮捕入狱。”

网友则纷纷质问:违法乱纪也是隐私?到底让不让举报?不偷拍难道先征求一下当事人同意再拍?也有网友说,贪污不只是贪官的隐私,也是党的隐私。

新唐人记者常春、王子琦、李沛灵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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