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政:我眼中的张五常教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3日讯】本次研讨会的主角首推张五常教授。会议主题以张五常教授81.8万字的《经济解释》四个字命名。没有张五常教授《经济解释》的首发出版,这次会议的主题很可能会修改。张五常教授是对我影响较大的著名经济学家之一。初次听到张五常的名字是1995年在西南财经大学我读硕士研究生时,我的老师杨晓维教授在《西方经济学》课堂上提到科斯时顺带提到了香港的张五常教授。于是在我读科斯的文章和书籍后,读新制度经济学其他名家文献时,读了张五常教授的少量文章。真正大量读张五常教授的文章是我工作后的1998年。当时买了电脑,下载了张五常教授的很多网路能下载的文章和《卖橘者言》,阅读后张五常教授的形象和学术思想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清晰。

2001年我的论文入选在北京大学举办的首届中国经济学年会。在会上我听到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陈平教授对张五常教授的批评:“张五常教授曾经是有国际影响的华人经济学家,现在(2000年)张五常堕落了,堕落成为了一个舞文弄墨的文人,哪里有能登上台面的经济学研究贡献。”

2002年左右张五常教授在重庆大学的演讲现场,我当场将陈平教授的这个公开批评意见告诉张五常教授,问他对此有什么看法?张五常教授回答,“谁有本事像我这样写呢?”

2002—2005年,在西南财经大学读博士期间,我认真阅读了张五常教授的博士论文和他在美国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两篇重要的英文文献后,发现张五常教授确实有学术贡献和创新,可是也不过如此。

张五常教授最早的一篇学术论文和博士论文不就是论证了之前经济学家关于分成合约无效论的学术思想是错误的,提出并证明了分成合约是有效率的结论吗?

由于之前持“无效论”的经济学家都是大牌、世界顶级学者,他们的看法也就代表了学界主流的思想。因此张五常纠正和挑战主流并获得认可就是一种贡献。这种贡献就相当伽利略挑战亚里士多德的“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先落地”理论一样,在今天来也不过如此。

我挑战主流微观经济学理论中成本混乱导致逻辑混乱、结论错误和分析框架矛盾,不也是和张五常一样在挑战传统、主流的错误吗?只不过张五常教授当时所处的环境是一群真正对学术有兴趣的同行高手的求真和对创新性成果的渴求,而我所处的环境是政党本位、官员本位,人才逆淘汰,真正的学者没有官位、谁对你那些创新性思想有兴趣?(参见附录一)

2005年我看过张五常教授写过将政府理解为企业的文章,当时我认为有问题,写了《政府是企业吗?》的部分初稿,可惜,小偷入室,盗走电脑,这部分文稿也就流失了。

2010年左右,我阅读了张五常教授的一篇长文,大意是中国大陆县级政府之间的地区竞争,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之谜。当时我同样的判断是张五常教授混淆了政府和市场、企业的功能。五常教授原来局限也大呀。

试想,如果地方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是非政府群体,而政府职责是产权的界定,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保证自由交易契约的实施和对污染等强外部性问题的防范,而不是高速发展地方经济,那么政府僭越非政府的功能,以行政干预手段追求本地经济高增长,比如竞争性吸引外地资金,势必会增加优惠政策的力度,忽视引进企业的污染成本,将本地要素通过行政干预廉价转移给被引资企业,破坏非政府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交易,再加上大陆政府缺乏当地民众的有效约束,这样的结果必然是经济高增长、环境污染的恶化、本地要素所有者利益的受损、政府腐败的加重。

张五常不区别政府和非政府之间的功能差别,仅能解释高经济增长,而我的政府功能异位假说既能解释中国大陆经济的高增长、高污染、贪腐和社会矛盾加剧。请问哪个的解释力更强?

也就在2014年11月2日的演讲报告中,张五常教授讲需求法则是一个假设,无需证明。向右下方倾斜的需求曲线既然是一种假设,他就排除了吉芬物品的情况。

笔者认为其实需求法则是理论假说,还是理论的假设需要仔细地研究。如果是理论假说,则首先需要构建内部逻辑一致的理论模型,对于理论结论则需要经验事实去验证,不过可证伪才是理论命题的根本特征。只要把需求法则理解为一个理论假说或者理论结论,那么吉芬物品或者金融市场买涨不买跌的事实就是反例,证伪了需求法律这个理论假说,不能简单地予以排除了事。当然张五常教授要把需要法则视为构建其它理论的假设条件,自然就无需证明,也无需用其它经验事实来验证。不过张五常教授也没有充分的理由批评将需求法则视为一个理论结论,需要构建模型来证明,同时需要可能被经验事实来证伪(吉芬物品)的研究路径。(参见附录二)

张五常教授的经济解释在微观经济学领域有很强的解释力。是不是正如张五常所说,宏观经济学就是错的呢?比如总量经济的很多度量指标的核算,以及通过这些总量经济指标构建的宏观经济模型就完全无用,是错误的呢?国民收入核算指标体系是人类认识总量经济的重要工具,物价水平、货币总量、失业率等的衡量指标照样是有效的工具。没有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进展,我们能对大萧条、大繁荣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周期有较深的认识。就在研讨会的当天,张五常教授的经济理论能否有效判断中国宏观经济的真实状况,能否预测下一步会发生什么?1929年—1933年经济大危机前夕,经济、金融高度繁荣时期,当时占据主流地位的古典经济学家有谁预测到灾难迫在眉睫呢?

中国宏观经济的危险我在1年前就有预判。我预判的理由就是依据宏观经济模型。目前中国经济的约束方主要来自总需求,而不在于总供给。政府、政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系统、社会团体的公款消费和投资在当前总需求中的份额举足轻重。中共中央的8项规定、反贪风暴等事件必然加剧公款消费、公款投资的大幅度下降,必然导致贪腐收入很难转化为有效消费和投资,这会导致总需求严重不足。在公有部门总需求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有效启动私人部门消费和投资来对冲公共部门总需求的下降,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的衰退,甚至经济危机。我的这个简单的基于宏观经济的理论模型是不是一定就是张五常教授讲的宏观经济理论是错误的那一类呢?

张五常教授在对中国经济的解释中,总是多次提到人民公社肯定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否则不可能维持得下去。中国当前经济有很多负面的因素,肯定有做对的地方,才维持了经济的持续高增长。按照张五常教授同样的逻辑,人民公社最终倒下了,肯定有做错的地方,人民公社的总体交易成本肯定高到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必然会倒塌。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那人民公社究竟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同样的逻辑,前苏联存在了70年,肯定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否则不会管这么久。只管了70年,前苏联的总体交易成本肯定很高,高到只存在了70年就倒塌了。那前苏联体制的交易成本究竟是高还是低呢?

张五常教授这样的理论逻辑是不是一种循环论证,还需要张五常教授和我们仔细去探究。我的直觉是这是在给存在的现象找理由和解释。例如,希特勒屠杀了600万犹太人是存在过的历史现象,是不是希特勒肯定做对了什么才导致600万犹太人被杀这个事件?强奸在人类社会一直存在,那是不是肯定有什么东西做对了才导致强奸现像一直大量存在?

存在的现象是不是都是有效率制度安排的结果?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这种制度安排是不是与政府和市民社会功能各异,各司其职的制度安排一样有效率?不同的制度、体制可能会同时并存,有没有优劣之分?这些需要张五常教授和后继者继续探索。

我们总不能说在其它条件既定的情况下,一个社会全民税款和国资收益供养数以千万计的所有政党专职党务人员,而另一个社会全民公款不供养任何一个政党专职党务人员,在两个社会都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二者都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吧。

记得我国劳动法颁布后,张五常教授拚命反对劳动法,认为劳动法的实施会提高企业的成本,降低我国经济增长率。可是我们要知道,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为什么中国就不能有呢?在中国大陆的党政部门、军队系统、公有企业、事业单位、一些社团组织的从业人员均有相对完备的社会保障。而那些非公有部门的从业人员却几乎没有社会保障。这样的二元结构导致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牺牲农民工、下岗工人、私人企业的从业人员的社会福利为代价。其实影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除了劳动成本外、企业的税收成本、腐败成本、非生产要素的比重等也是极端重要的因素,张五常教授为什么就仅此一端呢?

如果中国大陆全民税款和国资收益要供养约2000万所有政党的专职党务人员和一些非政党社团人员,要供养另外约2000万非政党行政冗员(如每个国务院部委、省、市、县政府分别有约10个正副部长、省长、市长、县长,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每个对应机构只有约2人。其他的企事业单位、军队系统类推),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全民无此供养成本,这些成本会增加全民多少税款?会占用全民多少国有资产收益?仅这4千万非生产人员进入创造国民财富的行业,会节约多少税款、国资收益、腐败损耗和内耗成本?会增加多少效率和社会财富?经济高增长为什么一定要社会的弱势群体受损,和庞大的非生产人群享用呢?

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陈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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