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罪魁?官版和民版张扣扣复仇案全对照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2月20日讯】陕西汉中退伍特种兵张扣扣除夕连杀三人案,成为舆论热点。知情者网上爆料张扣扣为母复仇的更多细节,引发外界对中共司法腐败的指责。而官方亦迅速推出涉嫌洗地的报导,依然无法平息民众的愤慨。

据陆媒2月17日报导,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2月15日(除夕)的杀人案嫌犯、退伍特种兵张某17日已被抓捕。

随后,官方又发通告称,张扣扣是投案自首。

官方通告说,该案死者王自新,男,71岁,务农;王校军,男,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职工;王正军,男,39岁,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

通告还说,1996年夏天,张扣扣的母亲汪氏与王自新发生纠纷,王自新的儿子王正军(当年17岁)用木棒打伤汪氏的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正军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刑8年。

陆媒引述当地村民说法指,年三十中午,张扣扣在家吃过饭,提刀去了王家,将王家父子三人杀死,并烧毁了王校军的汽车。当时曾看到张某身上有枪,但未曾听见枪声。

张扣扣杀人后去了母亲的坟前烧纸,然后走到附近镇子大河坎看花灯。之后走路到新集镇老家想去看父亲,因遭遇武警再次逃离,在新集大桥下面蹲了一晚。次日一早,张扣扣在新集镇吃了一碗面皮,就去了派出所自首。

当地村民介绍,张扣扣是独子,13岁时,母亲被王家砸死,之后他跟着父亲务农,因家庭贫困,张父并未再婚。2001年,张扣扣入伍,2003年复员回家,之后曾外出务工。2017年底才回到家乡。

网友曝为母报仇更多细节

在张扣扣杀人后,就曾有网络爆料称,王正军当年用板凳将其母打死,但王家有权有势,摆平了当地贪官,最后没人负刑责。因此,张扣扣二十年后回家报仇。

17日,大陆知乎网站又有网友曝出更多细节。据这位自称当地知情人的网民介绍,张扣扣杀人时,死者家里老人孩子媳妇都在,张并没有伤害。

该网民还说,王家在本地势力很大,死者家老大是管委会主任。实际上,当初是王家父子四人,当着张扣扣的面把张母打死的,脑浆都打出来了,但最后罪落到未成年的王家老三身上,再运作一番,判了八年,实际上蹲了三年就出来了。


网友在知乎网站爆料。(网页截图)

该网友称,当年能用三年徒刑换人母亲一条命,人家也能用一条命换你们三条命。

翻查大陆网民的留言,除了呼吁珍惜生命之外,更多网友聚焦于张扣扣不伤妇孺、隐忍二十年为母报仇,称其为义士、英雄。

有网友引述孔子在《礼记》中有关“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论述,并评论称,“血亲复仇,是具有天然正义性的。在现代社会,民众把这种权利让渡给了法律。但当法律不能履行这个约定时,人民当然可以自己动手,这是我们人类社会所保有的最朴素的正义观。正因为如此,所以伍子胥成了圣人,徐元庆成了烈士,施剑翘成了侠女,天下之人无论尊卑贤愚,无不讴歌钦叹。”


网友留言。(网页截图)

还有很多网友质疑中共官方,“假如二十多年前,打死张母的王家受到了法律惩罚,会有今天的惨案发生吗?”

官方“洗地”版

对于张扣扣为母报仇的说法,有当地官媒质疑“来源不明”,并指张扣扣杀人后,相关说法就迅速在网上流传,有“刻意运作、居心不良”的嫌疑。

不过,官方随后推出的官方说法,因为“洗地”痕迹太重,更是让人怀疑。

为了反驳之前网络爆料中“当年王家没人受刑责”的说法,当地警方迅速出具了1996年张母被杀案的判决书。

判决书指,案发当日,汪秀萍(张扣扣母亲)只身路过王家门前时,先是朝王富军(王家二子)脸上吐唾沫,然后用扁铁接连殴打王正军头部,导致王正军用木棒“反击”汪秀萍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

事后,张福如(张扣扣父亲)朝王家索要二十五万元巨额赔偿,但因为王家“经济困难”,最后只赔偿九千二百三十九元三角(实际只有一千一百元,其余为汪秀萍安葬费)。

判决书称,王正军未成年,加之死者“也有责任”,因此从轻处罚,判有期徒刑7年。

还有官媒引述所谓“张福如父女的说法”称,当年引发血案的张、王两家矛盾,并非地基问题,只是因为“张家给邻居送东西漏掉王家”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新唐人记者翻查官媒有关该判决书的报导,也出现多种版本。有指王正军被判刑8年,也有称是7年;有的说张家索赔25万,也有说是24万。

另外,还有陕西官媒“质疑”,如果张扣扣是为母报仇,为什么要等22年才突然回家杀人。不过,该官媒并没有提出任何证据或理由让读者确信,张扣扣突然击杀打死亲生母亲的王家三人,除了报仇之外,还有什么更合理的原因。

(记者和穆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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