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侃而谈(141)﹕家庭主妇在新加坡监狱绝食的背后

【新唐人】金然﹕方菲﹐最近香港法轮功“阻街”案控罪被全部推翻﹐引起不少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你看了有关这个案子的新闻报导吗﹖

方菲﹕我看过一些。这个案子历时3年﹐先是法庭裁定法轮功学员罪名成立﹔然后法轮功学员不服上诉到高等法院﹐法院维持原判﹔结果法轮功学员又上诉到终审法院﹐最终判定无罪。真可谓一波三折。

金然﹕嗯﹐这个案子现在终于告一段落。有意思的是最近在新加坡﹐又发生了一起相当类似的事件。香港法轮功发言人就说香港的这个判决对新加坡的这个案子是很好的参照。

方菲﹕是很类似。新加坡那两位法轮功学员是因为在风景点炼功﹐发资料被起诉。控方也是警方﹐好像是说她们无准证集会﹔散发未经审核的VCD等等。这个案子最早也要追溯到2003年初了。

金然﹕嗯﹐这两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家有小孩子的家庭主妇﹐其中一位还有一个刚六个月大的婴儿。

方菲﹕是啊。法庭是在判决的当天就将两位女士送进监狱。连婴儿的妈妈要求把婴儿带在身边哺乳都被拒绝。

[新闻片段﹕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因传播被迫害真相被置罪]

方菲﹕这个案子如果单从法律角度来讲﹐表面上很简单。控方说是无准证集会﹐那这些法轮功学员确实没有准证。

金然﹕听上去好像是这样。不过这个事情深究起来并不那么简单。新加坡的法律是出名地繁琐严格﹐但是在具体执行上给警察很大的空间。比如在新加坡三个人以上聚会就算非法,但警察真要管就是累死也管不过来。所以关键是警察用不用这条法律。

方菲﹕真有这样的法律啊﹖不过也可能。我记得以前看到过﹐说在新加坡如果吃口香糖就会面临罚款甚至入狱。

金然﹕其实这两位法轮功学员所在的风景点滨海公园﹐在1999年中共镇压法轮功后一直都有法轮功学员在炼功﹐发资料﹐一直都没什么事。但2003年2月初有一次炼功﹐就被警察带到警署问话。

方菲﹕而且据说当时有7﹐8位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单单这两位被起诉呢﹖

金然﹕据法轮功方面的律师说﹐警察选择这两位是认为她们是链条中最弱的一环,由于个人经济状况和家庭因素,会接受认罪。而认罪后他们会以此取缔其他人的活动。我们在新加坡的记者采访了这位律师﹐他谈了办这个案子的一些感受。

[采访新加坡案辩方律师1]

金然﹕这两位女士的先生替她们交了罚金﹐她们已经被释放。据报导说释放的时候她们已经分别绝食7天和4天了。

方菲﹕当时听说新加坡这两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绝食﹐我是蛮吃惊的。这些年我们听说了许多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迫害﹐他们在中国的监狱中有绝食抗议的。没想到在中国以外的一个国家也会发生这种事。

金然﹕是啊。其中还有一位刚生产六个月的程女士﹐想来她们一定吃了不少苦。在采访中程女士也谈到了她们为什么绝食。

[采访程女士]

方菲﹕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个案件的背后有中共的因素。在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后﹐

李光耀曾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对法轮功有个大大的问号。说法轮功在新加坡毫无理由的示威。挂起横幅抗议在中国对他们的逮捕。。等等。他的这段讲话后来还被 《人民日报》引用。

金然﹕嗯。而且据新加坡法轮功学员说她们曾经为光碟申请过准证,但是所有涉及到揭露中国迫害法轮功的影片都未获得准证,而单纯介绍法轮功的影片就可以获得准证。

方菲﹕另外新加坡媒体好像很受中共的影响。我看到一篇文章说新加坡联合早报是海外唯一一家可以进入中国大陆的亲共报纸。早报的一位编辑透露说,中共大使馆定期给早报供稿,有些必须得登,而且规定早报那些内容不得刊登,否则就被赶出大陆。

金然﹕其实新加坡民众在法轮功一事上也受到很多负面报导的影响。这个案子当时是因为有人报案。报案人说她想知道他们在新加坡是否是邪教﹖但对当时法轮功学员提供的大量资料,她却根本不看。

[采访新加坡案辩方律师2]

方菲﹕新加坡在我原来的印象中是一个干净漂亮﹐经济发达的国度。但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非常严格的国家﹐而且惩罚似乎很严厉。最近看了很多媒体的文章﹐让我对这个国家有了更多了解。

金然﹕新加坡给人的感觉是一个法治社会﹐甚至是一个民主社会。但实际上新加坡长期以来是一党执政,目前94名国会议员中,只有两名民选的反对党议员。而且法律似乎根本上是为政府服务的。在这方面香港"阻街"案律师﹐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先生为我们做了一些解释。

[何俊仁采访﹕香港"阻街"案律师指新加坡专制 ]

方菲﹕听上去新加坡在某些方面的做法和中共的专制有些相像。不过我想新加坡政府和中共应该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金然﹕网上有人建议李光耀父子读一读“九评共产党”﹐我到觉得是一个好建议。

方菲﹕哈哈。好各位观众﹐谢谢您的收看﹐下次节目﹐我们再和您侃侃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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