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基金使加拿大成为广电节目输出大国

【新唐人2012年12月6日讯】 设立基金用以帮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是现今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韩国、英国、中国香港等地方)常用的方式。基金用途主要为:一、资助优秀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二、广播电视事业人才的培养;三、对优秀广播电视员工的奖励;四、其他有关提高广播电视事业水准必需设备的补助。而基金的如何使用与分配,才能满足公共利益?在这一方面,加拿大媒体基金(Canada Media Fund,CMF)的设立及运行,作了一个成功的示范。

  
  加拿大的广播电信产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电信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CRTC),CRTC主要任务在于维持文化、社会与经济目标的平衡以维护公共利益。而另一个与广电产业息息相关的主管机关则为文化遗产部(Ministry of Cultural Heritage)。两者的密切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加拿大内容”的产制。

  为促进“加拿大内容”发展,政府专门设立了加拿大电视基金(Canadian Television Fund,CTF)与新媒体基金(Canadian New Media Fund,CNMF),这两个项目便是加拿大媒体基金的前身。文化遗产部与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在2005年共同设立加拿大电视基金以用来补助本国的电视与电影制作。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每年必须将税前营业额(gross broadcasting revenue)的5%上缴到电视基金中,文化遗产部也会编列基金预算。自1996年起,加拿大电视基金(CTF)投资超过27亿加元,制作超过27000小时的电视节目。而2008-2009年度为1.2亿加元。

  除了加拿大电视基金之外,政府并于1998年设立新媒体基金,用来鼓励数字互动节目的产制。新媒体基金于2007-2008年提供1100万加元补助71个互动数字内容产制计划,2009-2010年则提供1430万加元。新媒体基金为国家补助计划,用来补助互动文化内容产制,由加拿大电视电影公司(Telefilm Canada)负责管理。
Telefilm为联邦政府所设的特许法人机构(Crown Corporation),属于文化部门,成立宗旨为促进本国影音产业(包括电影、电视与新媒体)的发展,提供策略与财务上的帮助。

  2009年3月,加拿大文化遗产部(Ministry of Cultural Heritage)宣布,为了让加拿大民众可以在众多平台上看到更多优质的国产影视节目,文化遗产部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将加拿大电视基金(Canadian Television Fund)与加拿大新媒体基金(Canada New Media Fund)合并,设立加拿大媒体基金(发展历程见表一)。基金重要的关键在于“加拿大”元素,包括加拿大的创意人才及加拿大产制内容。

  文化遗产部Moore部长表示,政府了解广电业与节目产制业面临的挑战,基金将可帮助广电业及节目产制业创造更多优质节目内容,并可使广电业与互动数字媒体业对加拿大经济有所帮助,将可使得广电产业更能“创造、娱乐、与加拿大人民连接”(create,entertain,and connect with Canadians)。

  加拿大媒体基金(Canadian Media Fund,CMF)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其设立目的是为了鼓励数字媒体内容的发展及软件应用,CMF也善用数字新科技提供基金信息(在Twitter4与facebook5上都有相关连结),除了公布相关信息,也作为与民众沟通的渠道。

  该基金的来源仍然与其前身(电视基金与新媒体基金)相同,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文化遗产部提供,一部分则由有线电视与卫星电视提供。为了减少产业冲击,原本的电视基金与新媒体基金在2009-2010年仍然会继续运行,直到2010年4月(新财政年度开始)才开始加拿大媒体基金的运行。2010-2011,每年将提供至少1.34亿加元资助加拿大的节目产制。目前这个基金约有3.5亿加元。

  CMF基金设有基金管理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董事会共有七位董事,由两个组织所提名:the Canadian Coalition for Cultural Expression(CCCE)─代表加拿大的有线与卫星电视业,负责提名五位董事;另一个机构则为加拿大文化遗产部─代表加拿大政府,负责提名两位董事。七位董事确定后,则从中选出一名董事长。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为确保该基金的可信度及其运行。而实际的基金各项奖助计划的申请程序处理,则由和CMF签定服务协定的Telefilm负责。

  CMF资助的奖助项目主要可分为两大类:
  1实验计划(experimental stream):主要是资助互动、数字媒体内容,这些内容用于网络、无线、移动或者其他平台或设备上。
  2 其他汇流计划:以下这些计划的申请者必须将其内容置于电视以及至少另一个平台上。
  ※发展计划(Development Program):资助本国不同地区的节目在多平台上亮相。
  ※表演计划(Performance Envelope Program):鼓励英语及法语节目。
  ※Francophone少数民族计划(Francophone Minority Program):鼓励制作反映魁北克省之外的法语群体生活的内容。
  ※土着计划(Aboriginal Program):鼓励加拿大印第安人的节目制作。
  ※英语节目产制(English Production Incentive):鼓励加拿大境内英语节目量比过去5年的平均量减少20%以上的地区的英语节目制作。以2010-2011年为例,CMF将资助British Columbia,Yukon and Northwest Territories,以及魁北克省的英语节目。
  ※多语节目(Diverse Languages Program):资助非英语、法语、少数民族语的节目制作。
  ※英语观点计划(English POV Program):鼓励英语市场的观点记录节目产制。
  ※Versioning Program:鼓励将这些由CMF资助的电视计划能涉及到更多加拿大民众。

  CMF评审标准主要包括观众、听众触达(Audience success)、历史触达(Historic access)、地区节目产制执照(Regional production licences),以及必要的执照(Above-threshold licences)。分配比例则于每年制定调整。不过,基金成立后,也受到过批评,如TVG电视台便认为,有些的节目收视率只有30%,但得到的资助却高达45%,在分配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也会使得最受欢迎的节目可能没法得到资助。但有舆论认为这是基金的管理规则还不完善所致。

  加拿大从1967年开始,便已意识到扶持本国节目的重要性,因而设立各种基金来帮助发展,时至今日,已使得自己成为仅次于美国,世界第二大广电节目出口国。

  在政府以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为国家重要发展方向的同时,鼓励广播电视等影视产业的本国优质内容产制,绝对是必要的。加拿大通过广播电视发展基金、媒体基金来资助优秀国产节目内容的做法,值得借鉴。

文章来源: 中国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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