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连载】杨继绳《墓碑》(三十)

【新唐人2013年12月18日讯】【导读】《墓碑》是一本记录中国六十年代饿死三千六百万人的大饥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华社经济记者、《炎黄月刊》副社长杨继绳。他花了十多年时间,查阅资料,访问经历大饥荒的人,收集了上千万字的资料数据,以翔实而丰富的资料记录了大饥荒饿死几千万人的史实,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之谎言, 揭示了饿死人的根源是人祸而非天灾。《墓碑》获得二零一三年美国海耶克图书奖(The Hayek Prize)。作者说《墓碑》不仅是为纪念死去的三千六百万人的灵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这个悲剧的中共体制。

(接上期)

二 “五风”也渡山海关

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也渡过了山海关,在东北大地肆虐。这“五风”本来是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产物,哪里有“三面红旗”飘扬,哪里就有“五风”肆虐。而“五风”之所以毫无阻拦,是政治运动的结果。政治运动使说真话的人沉默,使智者沉默。

从一九五七初年到一九五九年末统计,吉林全省有一万九千六百一十一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占全省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二点四九,其中开除党籍的七千二百四十三名(内有反革命分子四百四十六名,各类坏分子一千一百零三名,阶级异己分子一千一百零一人,右派分子八百五十七名)。在这些受处分的党员中,中央管的党员干部二十五名,省委管的党干部一百二十五名。(注二十)

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六-九月十日的省委扩大会议上,传达八届八中全会(即庐山会议),掀起反右倾运动。吉林省反右倾批判的对象:李树仁:省委委员、公主岭地委第一书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李晨:通化市委书记处书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徐壁人:吉林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委员,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张书田:四平市委宣传部长,留党察看一年,撤职;袁小平:长春电影制片厂副厂长,严重警告,撤职;宋均:长春市基建交通部长,撤职;崔世臣:辽源市委书记处书记,撤职,保留市委委员;闻风: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副院长;杨光:白城地委书记处书记;石达:省林业厅副厅长。(注二十一)

从这个名单上看,吉林省的批判对象层次比较低,最高的是地委级。而相当多的省里,批判对象中有省级。这说明吉林省反右倾斗争不如有些省那样激烈。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共吉林省委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彻底揭发批判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李树仁和李晨,并批判了其他一些人的严重右倾错误的基础上,作出决议:省、市、地、县机关以及厂矿、企业、学校领导干部中的反右整风已经开展了的,应继续深入;没有开展的,应及时开展;无论开始先后,一律搞深搞透。在农村中,继续开展以两条道路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中心的整党整社运动。集中弄清“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党的领导等问题上的大是大非,彻底揭露和粉碎右倾机会主义,以保证总路线的贯彻执行,巩固党的统一和团结。”这个决议,把反右倾斗争从省级干部中推向基层。

吉林省委领导人虽然不像河南、山东、四川等省委领导人那么狂热,但还得跟着政治潮流走。“五风”肆虐和反右倾运动是同时发生的。

一九五九年三月,吉林省召开了六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郑州会议精神,批评和制止横行了半年的“五风”。与会的发言者揭露了不少农村“五风”的情况。在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中,由于平均主义,由于农业劳动力不足等多种原因,粮食大量浪费。秋收非常粗糙,不少粮食没有收上来。海龙县吉乐公社的吉祥等三个队,仅在乱草中就打出稻子十二万八千斤,占水稻总产量的百分之十八。有些队的水稻,到一九五九年三月还堆在场院里没有扬出来。杏岭公社大兴第三队损失的水稻,每亩地至少二十五斤以上。大家估算了十七个生产队的损失,约有二十七万多斤,相当于一九五八年七百亩地的产量。双辽县三巨管理区有一垧(一垧等于十亩)多高梁,五十多椽子,到一九五九年三月还没拉回去,在高梁椽子附近的地上有二寸厚的高梁粒。有的生产队“见堆就有粮”(土堆、草堆、柴堆、楷禾堆、格荛堆里都有粮食)宏伟管理区一个生产队的九十 垧高梁一天一夜就打完了,只打出六百多担,至少七八十担粮食没打下来。柳河县凉水河子公社第六队到一九五九年三月还有一万四千多捆稻子放在场院没有管理,任凭“鸡刨猪糟”。靖宇县榆树川公社有两千捆莜麦直到初春还放在地里。另外,不少生产队大量的萝卜、白菜、土豆、甜菜,由于没人管理,放在地里冻坏。不少生产队牲畜丢了没人管,认为跑也跑不出公社范围。因此,牲口大量死亡。农具破坏丢失也十分严重。(注二十二)

在这次六级干部会上,延边、通化、吉林等地区的干部认为平均主义在吉林有八大表现:一)分配拉平,富队尽量多积累少分配,穷队少积累、多分配;二)评级拉平,在评定劳动力等级时,不分特产专业队和一般专业队的不同情况,均按统一的比例;三)劳动量拉平,不分男女老弱,不管干活多少,只要出工,就记一个工;四)生产资料拉平,富队的财产多调,穷队少调或不调,把富队的财产往穷队里调;五)细粮拉平,不分朝鲜族、汉族,不管稻田多少,细粮一律按百分之二十供给;六)口粮留量拉平,不管增产队还是减产队,一律按人均四百八十斤留粮;七)菜金标准拉平,不管收入多少,不分大人小孩,每人每月一律三角;八)年节供应猪肉拉平,不分养猪多少、好坏,春节期间一律按一斤肉供应。(注二十三)

吉林市郊区的九站人民公社是“五风”比较突出的一个例子。这个公社原来是一个先进单位,整风整社时发现问题严重,才认为是“被地富反坏分子把持了领导权”。这个公社的张久管理区的干部们,经常以“向党开炮”、“放毒”、“资本主义分子”、“破坏分子”、“不服从党的领导”等罪名,任意打骂群众。他们经常威胁农民:“凡是不老实的,就得专他们的政!”动不动就说:“专他们一下!”专政的办法有三种,一种是“训练班”,即集中起来强制劳动,不给报酬;一种是“养病房”,对自称有病不能劳动的,就送养病房,睡凉炕,喝寸米粥(极稀的粥,一寸粥只有一粒米);一种是插白旗,游街、吊打。全管理区共三百零八户,被专过政的就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农民王德润一家三口被迫害致死,干部们还说:“这有什么了不起,死一个摆着,死两个挑着,死三个垛着!”生产上瞎指挥,全公社有六千多亩不宜种菜的土地硬让种了菜,如地势低洼的八百四十亩地强行种洋葱,种子花了一万零八百元,仅收七百元。(注二十四)“五风”严重破坏了生产力,以这个公社大荒管理区为例,粮食产量一九五九年比一九五八年减少了百分之四十四点二,一九六零年比一九五八年减少了百分之五十八点五五。(注二十五)

在大刮“五风”当中,农村干部违法乱纪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九五九年春夏整社时进行了整顿,情况有所好转。一九五九年秋反右倾以后又有发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报告,少数基层干部欺凌老百姓的情况:一)威胁、逼供甚至造成农民自杀;二)捆绑、吊打农民;三)乡社办“教养队”、“集训班”,实际是劳改队;四)随意拘留;五)以食品不能外流为名,沿途堵截搜查,查到的食品被干部没收。这些情况虽然不是普遍的,但情节也相当严重。(注二十六)中共吉林省委在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给中共中央和东北局的报告中说,如果有人不让“一平二调”,不听瞎指挥,干部就手拿几种“武器”对付:一是扣“帽子”:“右倾”、“不听党的话”、“富裕中农思想”、“本位主义”等等满天飞,吓得农民不敢说话;二是辩论,社员说,“一辩就没头,非把人眼珠子辩得冒汗(流泪)不可。”三是扣粮、扣饭、扣工分,罚款;四是撤职,梨树县榆树台公社一个管理区的书记,三个月撤了九个生产队长;五是硬逼,逼小脚妇女下水田,逼病人下地劳动;六是打骂和各种形式的体罚。(注二十七)

一九五九年三月的六级干部会议以后,接着进行了整风整社,吉林省的“共产风”在一些地方一度平息。但是,一九五九年秋反右倾以后,又刮了几次。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紧急指示信试点情况的报告》中将全省四百六十三个公社排队分析后的结论是:过去“共产风”纠正得比较彻底,以后没有基本再刮的占百分之二十八左右;过去“共产风”纠正不彻底,或者一九五九年冬季又刮起来的占百分之五十四左右;过去“共产风”一直没有得到纠正,继续刮,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力的占百分之十八左右。为什么“共产风”一刮再刮呢?省委第一书记吴德认为,这是由于“不少同志对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共产风’,怎样才能到达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与平均主义的区别,大集体下的小自由与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区别,革命发展阶段论和不断革命论等根本问题,没有从认识上弄清楚,所以在工作中就掌握不稳。”吴德说,一九五九年冬,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社有经济,为向“基本社有制”(即公社一级所有制)创造条件,产生了急躁情绪,又刮了一次共产风。(注二十八)

一九六零年三月,省委又召开了一次六级干部会把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绪压下去了。但是省委的会议,不可能扭转庐山会议造成的形势,“共产风”在发展。吴德在报告中列举了“共产风”的几个方面:一,在一九五九年冬大搞水利建设中,无偿抽调管理区的劳动力、运输队力和物资、器材;二,在发展公社一级所有制经济中,从管理区又调上了不少东西,有的地方把穷区和富区合在一起;三,许多公社要管理区以物资和生产资料上缴公积金;四,机关学校、厂矿、部队在大搞副食品基地时,无偿地或很少报酬调用公社的土地、车马、劳动力的情况比较普遍;五,农村中小学搞勤工俭学和自给性生产,发动管理区献土地、车马、农具;六,在整顿食堂和大办福利事业中,有些地方没收社员员自留地,全部放到食堂,无偿占有社员房屋、家具;七,有些地方在解决粮食问题时,没收社员自留地产的粮食、蔬菜,甚至翻箱倒柜;八,有些公社无偿调用管理区的车马,成立运输队。吴德认为,一九六零年下半年的“这次共风刮的比过去面广,有的是从公社内部刮的,有的是从公社外部刮去的,有大集体‘共’小集体的,也有全民‘共’集体的,有集体‘共’个人的,也有全民‘共’个人的。有些地方,外部来的风比内部刮的厉害,党、政、军、民、学都有份。”(注二十九)

一九六一年,“共产风”还继续刮。一九六一年一月十四日中共吉林省委发出了《关于有些地方违反中央指示重犯“一平二调价”错误的通报》,通报指出,“有些地方在贯彻中央十二条指示纠正“一平二调”的同时,又发生“一平二调”的错误。”通报列举了一系列“一平二调”的种种事例后说:“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帮助公社党委纠正这一错误(注三十),并且通过这个事实教育干部,以避免类似错误继续发生。”但是,半年以后,“一平二调”还是发生了。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五日,中共吉林省委不得不再发文指出:“去冬以来,省委在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过程中,关于重犯“一平二调”错误的问题曾发出多次通报,三令五申地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党同志,不许再刮共产风,必须维护公社三级集体所有制和社员个人所有制……。但是,还有少数的党组织和干部对省委的指示不重视,而是充耳不闻、置之不理。”(注三十一)

“五风”对农村生产力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一九五九年四月末全省有猪一百八十七万头,比一九五八年六月的二百三十九万头减省了百分之二十二。鸡鸭鹅减少更多。农安县农安镇人民公社五里界管理区,一九五七年以前第一生产队有大小牲畜三十五头,到一九五九年六月只有十七头。一九五七年有猪二百四十多头,一九五九年六月只有二十八头。一九五七年一垧地(十亩)能打八担,一九五八年只打六担,还向上报增产几倍。为此,中共吉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和“关于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鸭鹅问题”等文件的精神,发出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解决社员自留地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社员只要养一头猪(包括现养的和计划养的),就给一分到二分自留地。自留地收益除缴农业税以外,不抵口粮,不上缴积累,完全归个人所有。此外,大牲畜死亡和瘦弱问题也比较严重。通榆县一九五九年冬到一九六零年春,大牲畜普遍瘦弱、大量死亡,特别是幼畜成批死亡。(注三十二)

从怀德县可以看到集体化、特别是公社化以及一九五八年以来的“五风”对农村生产力的破坏情况。一九六一年五月十日,吉林省委传宣部长宋振庭提供了一份调查报告(注三十三)说,怀德县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是吉林省的重要产粮县之一。但从一九五三年以来,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逐年下降(一九六零年和一九五三年比,的播种面积减少了百分之十,单产减少了百分之三十六),粮食产量逐年下降。一九六零年的粮食产量比一九五三年减少了百分之三十八点三。历年粮食总产量数字如下:

一九五三年:三十一点二一五四万吨;

一九五四 年:二十六点四七九六万吨;

一九五五年:三十二点零二七一万吨;

一九六零年:十九点二七零二万吨。

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粮食产量浮夸很大,数字说不清,大约二十万吨左右。

怀德县饲养大牲畜条件好,范家屯的马市全国闻名,过去南方各省都到这里来买马。但是,一九六零年的大牲畜比一九五三年减少了百分之三十六点五。剩下的大牲畜瘦弱不堪,按拉犁的牵引力算,三头才能顶过去的一头。部分社队已经无力种地。与此相应的大车也减少了百分之五十一。

部分社队群众收入逐年减少,不少地方房屋失修,漏雨。南崴子公社一半左右的房子漏雨,不少房子在屋子里可以看到天。刘房子公社湾沟八户中有三户房子透天。

虚报粮食产量造成征购任务加重,剥夺了农民的口粮。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怀德县粮食产量大约二十万吨左右,却虚报为三十一点三二六二万吨和二十五点一六四四万吨。征购任务按上报的产量数确定,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的征购任务都为十六万吨。一九五三年征购粮占总产量的百分之四十一点六九,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约占百分之八十,一九六零年占百分之六十七点四六。征购任务刚完,就等着返销粮下锅。

一九五八年以来社员口粮标准很低,群众体质很弱,据初步调查,全县已有浮肿病人一万六千多人。经过检查确认的由于浮肿病和合并症死亡的有六十八人,未检查确认的死亡人数就不清楚了。

吉林是中国主要的人参产区,其中抚松县又是人参的重点产地,其中东岗为最。一九五八年以来,由于强调人参产区粮食自给,强调人参种植以国营和公社为主,因而人参产量大幅度下降。一九五七年,东岗人参产量八万一千七百四十一斤;一九六一年只有二万三千五百一十八斤,只有一九五七年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七七。由于人参产量降低,社员收入减少,人参产区的人口外流,希望“找个农业生产好的地方,能够吃饱肚子。”(注三十四)

注解:

[注二十] 中共吉林省委监察委员会第二书记岳林在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二界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一九六零年三月。

[注二十一] 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到九月十日,省委扩大会议文件。

[注二十二]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第六级干部会议简报》,第一期,] 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一日,第三-四页。

[注二十三] 同上。

[注二十四] 吉发 [六一] 二三一号:《揭发假先进的盖子,拔掉真落后的根子——省委批转九站人民公社整风整社情况的报告》,一九六一年五月十八日。

[注二十五]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紧急指示信试点情况的报告》,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发 [六零] 四八八号。

[注二十六]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少数基层干部违法乱纪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九年八月五日。

[注二十七]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紧急指示信试点情况的报告》,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发 [六零] 四八八号。

[注二十八] 吴德在吉林省三级干部会上的总结报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日。

[注二十九] 同上。

[注三十] 中共吉林省委文件 [六一] 十九号。

[注三十一] 《中共吉林省委批转四平地委批转梨树县委“关于河山公社党委在贯彻政策中重犯一平二调错误的通报”》,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五日,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发[六一] 三零六。

[注三十二] 《中共吉林省委批转通榆县委关于立刻制止畜生大量瘦弱、死亡情况的报告》,一九六零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发 [六零] 一五八号。

[注三十三] 宋振庭:《关于怀德县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整党整社的报告》,一九六一年五月十日。

[注三十四]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七日,张士英致吴德、赵林并省委书记处的信:《抚松县发展人参生产问题的报告》,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七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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