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前总经理王天普被判15年半

【新唐人2017年01月24日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前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案,周二在江西南昌市中级法院判处王天普有期徒刑15年半,罚金320万元人民币。据悉,王天普是江派“石油帮”重要成员。

判决称,2003年到2014年,王天普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期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47万余元;非法占有国有财物79万5934元。

2015年4月27日,王天普被调查,成为中石化首个落马的“大老虎”。

据报导,王天普与周永康关系密切,周永康称王天普为“一家人”。他们都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庆红“石油帮”的重要成员。

“石油帮”不但贪腐惊人,其迫害人权的恶行更让人震惊,石油系统成为中共各大系统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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