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际网路“翻墙”有罪的规定真的可以实施吗

【新唐人2017年03月31日讯】今天,看到一篇《中国新规定:网际网路“翻墙”有罪》,才知道:3月27日,中国直辖市之一重庆市发布所谓的《重庆市公安机关网路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版,规定在重庆司法管辖区的人使用网路翻墙工具翻越中国当局设置的信息封锁墙访问墙外网站的人可以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不知道它是依据什么法律制定的,事先征询了什么专家或公众的意见。

几十年前,中国公民收听政府没有准许的境外广播电台有罪。

今天,中国政府规定使用翻墙工具有罪。

看完这个新规,我很想说说心里话,当我打完几行字后,看看不妥就删除了。因为特色的国度之所以要封锁网路,就是因为不让人说真话。我这又何必惹怒党妈妈,妈妈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能…….,咳!

但我在想:重庆这个新规定无疑是在扒光党母亲的内裤?

一、《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

二、根据一般的法理原则,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就应该视为允许,政府就不应干预。

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儿女,如果都在境外的话,那重庆这个规定是不是也把在境外的国家领导人的子女先定为罪人呢?网路对人的影响总没有他们亲身在境外的体会严重吧?

中国加入WTO目的不就为了与国际接轨吗?重庆为什么又制定新规阻止网民进入国际联网?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正能量”方都很排斥境西方文化,排斥美利坚,可我发现最爱西方文化,最爱美利坚的都是“正能量”一方。因为现在领导全国人民的伟大党就是西方来的。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大都把唯一的独身女送到美国。很多腐败份子大量的存款也存在美国,最爱美国的不就是这些人吗?

在此我真诚奉劝制定“网际网路‘翻墙’有罪”的“核心人物”:不要做让党无信可言,让民无路可走举措。该收敛时还是不要太嚣张。

以前毛泽东思想是:“枪杆子里出政权,笔杆子里也出政权”,

五年前,我看到有耍笔杆子的爱国贼的说“枪杆子里出政权,笔杆子里稳江山”。

时代在变,人的观点也在变。

以前女子又白又胖就是美,现在女子苗条才是美。

以前枪杆子里出政权,现在的枪杆子可能会突然转头。因为你们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只有你们自己知道。

前几年,爱国贼认为笔杆子稳江山,而现在真正的笔杆子不会帮腐败稳江山。

没看到孙立平教授说的:“维稳已变得保护腐败强有力的措施”了吗?

以上这些都是我内心的真话,不要又把我列入“不稳定份子”行列,否则你们身边剩下的真的都是给皇帝穿新装的奴才了。

王秀英

写于2017年3月29日晚

责任编辑:陈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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