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英:“公民举报间谍”我看来怎么成了贼喊捉贼

【新唐人2017年04月13日讯】你党淫民(英明)啊!把你房子拆了,土地抢了,房价提高了,让你几代人还贷还不完。让你穷极生恶,穷极生疯。时机到了,该出手时就出手,《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实施了。

看你异议声不断时,以几十万的奖励诱惑那些穷极生恶的、一辈子都挣不到几十万元的国民为了钱咬你一口。罪名就成立了。收拾你多轻松啊!文革就这样重演!父子、夫妻、兄弟、亲人互咬的情景再次闪亮登场!精彩在等着你!

我说这些是不是想给我一顶帽子“煽动颠覆”?

是你们自己在颠覆自己。当初的共产党和俄罗斯的关系不就是《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关系吗?是你们现在在颠覆当初。

不要和我说制定法律是为了国家安全。

国家是全国人民的。只有全国人民安全,国家才安全。如果制定一部法律让发出异议声的人民感到不安全,那只能说这部法律的制定目的是为少数权力集团或利益集团的安全。

不要说我管的太多,国家制定法律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想告你,你制订这部法律真的和我有关系:

1、我村土地被政府抢了,为村民维权十几年,已经使我现在穷的一无所有。坚持共你党领导的各级政府就是不给说法,所以,我对这个党就会发出异议声。我一发出异议声,墙内删帖、封号,翻墙,根据你党制定的规矩,我就犯罪,就间谍。

2、我从中研网看到一篇《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实施:最高奖励50万打击间谍犯罪》的文章,文中一段是这样:

也就是说,“人权案”的,很可能都成为间谍。如果言论自由受限制,敢说“言论自由受打压”,我也有可能是间谍。

该文还有一句:“举报贪官也有搞错的风险,不排除有人把举报当做构陷的渠道”。也就是说我举报贪官或利益集团,有可能我就变成构陷。因为中国权就是法。

不要说我无凭无据造谣毁谤。我还真有凭有据。下文链接中每点记录都有据可查的:“福建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违法掠夺农民土地一案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howtopic=645482&hl=”

以上说的说的这些,都是依据我维权十几年的经历中总结出来的。中国约束弱者的条款,那是相当强大和有公信力的!维护百姓利益的,那只是忽悠你,骗你死的更惨!

假如没有那些骗人的法律,我就不会依法维权十几年。

假如没有依法维权,我就是不会搭进十几年的时间,花费十几年的维权费用。

中国领导人,你们认为我说错了吗?

我是弱者,是这个国家的法律保护不了的群体,所以你们制定的一部法律,我就开始按已定的逻辑进行推理。不知道按已知条件推理是不是也算犯罪?

王秀英

写于2017年4月13日凌晨2:39

责任编辑:陈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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