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副检察长:党在法律之上 评:无法无天

【新唐人2017年04月19日讯】继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向司法亮剑后,日前,中共最高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又发出“共产党既在法律之中,也在法律之下,还在法律之上”的言论。评论指出,这显示中共的无法无天。

4月6号,中国法治论坛(2017)在深圳举办。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现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在论坛上,对第二单元的专家发言进行了点评,在谈到共产党与法律的关系时,他说:“共产党既在法律之中,也在法律之下,还在法律之上。”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实际上他就是一种诡辩,简单的说,就是无法无天,他讲的法律之中、法律之下、法律之上,只有一句是真的,就是在法律之上,中共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徐显明还表示,中共要领导立法,要实时对法律提出修改意见,并跟其他组织一样遵守法律。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表示,不存在党领导制定法律。中国所谓的法律,实际上是中共制定的一种单边的霸王条款,一个可利用的工具,而党大还是法大,不是学术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

沈良庆:“比如说像709大抓捕,对那些律师采取强迫失踪的方式,根本就不能享受按照中共的诉讼法程序规定的一些权利,包括请律师、及时获得律师的法律援助,这些权利都被剥夺了,人被强迫失踪,最后,自己请律师也不行,必须有官方指定律师。”

后来,在遭到外界普遍的指责的情况下,公检法又出台了所谓保证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沈良庆:“实际上它仅仅跟中共的人权白皮书一样,仅仅是回应外界的批评,实际上就是党大于法,中共制定的法是为党的领导服务的、是为专政服务的,专制之下,其实是没有法律的,整个就是诡辩,学术界的诡辩。”

追溯中共的历史,1957年,中共在号召“百家齐放、百家争鸣”,鼓励知识份子帮助中共整风的时候,就有人提出党不应该直接发布行政命令,后来这些人都被打成右派受到批判。

1970年代末,中共提出所谓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时,法学界也讨论过中共作为所谓的执政党,它到底是在法律之上,还是在法律之下。

时事评论员蓝述:“共产党又是立法的机构、又是执法的机构,同时又是司法的机构,它从行政到司法到立法,它积于一身,最后全部都是它自己。”

时事评论员蓝述表示,徐显明的这个讲话实际上是自欺欺人。

时事评论员蓝述:“中共这个体制,它在体制之内,现在已经是到处碰壁,走投无路了,这条路已经走到头了,它没有任何可以再进行改革的空间了,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反腐,但反腐本身不是改革,反腐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中共的这些官员不断的制造一些政治新名词、一些所谓的新提法,这些提法统统是自欺欺人,换汤不换药,最终的结果就是共产党它凌驾于法律之上。”

沈良庆:“(现在中共)图穷匕首见,在官民矛盾非常大,民间反对声音高的情况下,它要政治严打、要镇压,它现在很多过去不敢讲的话,还羞羞答答的、还遮遮掩掩的,(现在)我就是专政,它就把话挑明了。”

蓝述也表示,以暴力革命否定人性的共产主义,不管说出多少花言巧语,都是为了欺骗民众、欺骗舆论,实质上,还是为了掩盖它一党专政的无法无天。

采访报导/易如 后制/葛雷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