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拉開訴江序幕

【新唐人】3 月12日,加拿大公民和藝術教授張昆侖先生的委托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勞倫斯-格林斯潘向加拿大最高檢察官艾文-考特勒先生遞交刑事起訴江澤民等迫害參与者的請求、訴狀及犯罪事實。邁出了加拿大刑事起訴江澤民的第一步。

來自多倫多、渥太華、蒙特利爾的法輪功學員在國會山集會聲援這一行動。張昆侖作為一名加拿大公民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在中國四次被關押并遭受身體、精神和心理上的酷刑。

他在今天的記者招待會上說:我之所以起訴江澤民和他的同伙,22個人,是因為他們竊取了國家的各級領導權及操縱了整盤的國家机器來對法輪功進行迫害,我就是其中受害人之一。

麥塔斯律師說:加拿大刑典允許個人起訴酷刑實施者,即使迫害不發生在加拿大,即使酷刑實施者不在加拿大。因為張昆侖在遭受酷刑時是加拿大公民。

格林斯潘律師說:我們希望最高檢察官同意我們對實施酷刑的22個人的45項指控。我們已經确認這22名參与折磨張昆侖的人,由下至上,從直接施酷刑者、將 “610”人員的指令一級一級的向上推,一直可以追溯到江澤民。這45項指控中有8個直接針對實施酷刑的最高指揮者江澤民。

麥塔斯說,往往這种犯罪的參与者,每個人都要負責;而江澤民本人恰恰在這“金字塔”的頂峰,是最終讓張教授遭受酷刑的人。

麥塔斯律師在提到指控人中最高指揮者江澤民能否享有豁免權時指出:江澤民已經不是國家領導人他不享有任何豁免權,而且從類似案件中人們已經意識到触犯國際法律的人不會永遠享有豁免權。

他說:如果最高檢察官同意我們的請求,這個案子首先就會對中國、對正在中國遭受酷刑的法輪功學員有所影響。 我希望人們在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前能夠想到他們可能為此被起訴,從而三思而行。

以上是新唐人記者高曉陽渥太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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