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草案艱難出台

【新唐人】第60屆聯合國大會星期四(2月23日)召開閉門全體大會,散發了由本屆聯大主席埃

利亞松(Eliasson)提出的建立人權理事會的最新草案。

埃利亞松(Eliasson)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我們在尋找一個能在處理嚴重的人權

犯案例中發揮更有效作用的方案,現在聯合國大會有權力和能力以3分之2的多數暫

停侵權國家作為人權理事會成員的權力。

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約翰-波頓批評草案沒有完全反映出建立人權理事會的初衷。人

權理事會的成立意在取代一向信譽不太好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由53個成員國組成

的人權委員會更多的被認為對批評侵犯人權國家起了阻礙的作用,而不是保護人權,

并且還給了人權記錄糟糕的蘇丹和津巴布圍席位。

各個成員國對草案意見紛紜。西方國家希望一個小型的理事會,把長期侵犯人權的

國家排除在外。但發展中國家不愿意一個被西方國家把持的理事會對他們指指點點。

經過很多會談和數不清的讓步,聯合國大會主席埃利亞松(Eliasson)星期四散發了

這個妥協的草案,并等待著下個星期由聯合國191個成員國做出的決議草案。

目前人權委員會成員國由地域划分,沒有競爭對手,但埃利亞松(Eliasson)草案中

每個成員國需由聯合國191個成員國投票選舉產生,至少51%的選票才能贏得一個席

位。新的人權理事會有47個成員國,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波頓力促不多于30個成員國,

這樣便于對緊急人權侵犯事件做出敏捷的反映。

每個成員國在贏得席位后都要通過人權記錄复查。草案的支持者說這可以嚇跑侵犯

人權國家。

草案中還允許以投票的方式驅逐麻煩不斷的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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