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通過第四個伊朗核問題決議 伊朗不滿

【新唐人】(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三日專電)美國情資去年底指出,伊朗在二零零三年即凍結核武計畫,且未再重新啟動。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今天仍以十四票贊成、一票棄權(印尼),通過伊朗問題第四個決議(第一八零三號),除要求伊朗停止濃縮鈾活動,並增加對伊朗制裁措施,引發伊朗強烈不滿,直指決議不正當及不合法。 不過,安理會重申,將透過政治與外交談判,和平解決糾紛,支持國際原子能總署繼續發揮作用。

根據今天新通過決議內容,擴大了旅行限制和凍結資產對象名單,禁運敏感雙用途物資,呼籲各國對伊朗金融活動保持警覺,依法有條件在機場及港口檢查伊朗空運公司及伊斯蘭航運公司的貨物等。 第一八零三號決議也規定,如果伊朗採取積極步驟執行安理會歷次決議及原子能總署的要求,安理會將暫停所有的制裁行動。

伊朗駐聯合國常任代表Mohammad Khazaee認為,安理會這項決議不正當且不合法,伊朗的核項目不僅過去,未來也皆出於和平用途,對國際社會和平與安全不會構成任何威脅,且不屬於安理會考慮範圍,伊朗不會接受此一脅迫性的要求。  美駐聯合國常代卡里紮德批評伊朗違反安理會決議的行為,不僅沒有停止,而且還在加深中。在伊朗沒有做出全世界的希望時,安理會除了再度採取行動之外,別無選擇。

  十五個安理會成員,只有非常任理事國印尼棄權。印尼駐聯合國常代納塔勒格瓦表示,印尼認為安理會進一步擴大制裁伊朗,將不利伊朗正與原子能總署的合作關係。  中國駐聯合國常代王光亞指出,安理會新決議的目的不是懲罰伊朗,而是推動新一輪外交努力,制裁不能根本解決問題,外交談判仍是最佳選擇。

  這是安理會針對伊朗核問題通過的第四個決議,前三個分別是第一六九六號、一七三七號、一七四七號決議。9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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