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國家主權獨立現狀改變由人民公投決定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七日電)總統陳水扁今天對「台灣主權定位」提出四點呼籲並強調,舊山和約的法律位階高於其他文件;台灣民主化與本土化過程,透過「人民的有效自決」,一個新而自由民主的主權國家於焉誕生,攸關國家主權獨立現狀的改變,只有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有權以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

陳總統下午接見來台出席「台灣主權地位」國際研討會外賓致詞表示,過去台海兩岸的政府都以「開羅宣言」為依據,宣稱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這不但不符合歷史的事實,更否定並漠視過去半世紀台灣人民為爭取自決與民主所作的努力與犧牲。

他說,1943年十二月一日所發布的「開羅宣言」,沒有標示時間、日期,三位領袖蔣介石、邱吉爾與羅斯福也沒有簽字,事後更沒有追認與授權,根本不是所謂的「聯合公報」,只是一紙非正式的新聞聲明。

總統表示,「開羅宣言」及「菠茨坦宣言」等都只是盟國基於戰爭勝利與軍事需要,片面發表的政策性聲明,台灣領土主權的歸屬仍然必須經和平條約的簽定才能確立。

總統進一步表示,戰後的「舊金山和約」不但有戰勝同盟國參加,戰敗的日本也參與其中,「舊金山和約」的法律位階是遠高於其他文件,且於「舊金山和約」僅明定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主權及領土要求,但未提及台灣的主權歸屬於任何國家。

總統解釋,就國際法的觀點,1952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前,台灣是被盟軍佔領的日本領土,之後台灣的法律地位並未明確歸屬於任何國家,而是依照「住民自決」的原則與「國民主權」的原理歸屬於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

他說,台灣在民主化與本土化的過程,透過「人民的有效自決」,一個新而自由民主的主權國家誕生,攸關國家主權獨立現狀的改變,只有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有權以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

總統說,台灣、中國,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各自獨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海峽兩岸、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而非「一個分裂、分治的中國」,這樣的國家主權論述,中國是絕對無法接受。

他並強調,兩岸關係要正常化,雙方必須先擱置對主權的爭議,積極尋求對等的協商與談判。擱置主權爭議同時,如果無法堅守對等的原則,處處自我矮化,不願用台灣作為最美麗、最有力的名字,中華民國也不敢講出口,馬上退縮到「一中」框架下所謂「中華台北」這種不倫不類的名稱,並在國際場合同意接受與港、澳特首相同的待遇。

總統表示,結果「擱置主權爭議」變成「實質擱置主權」,等於「實質放棄主權」,陷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於萬劫不復的險境,因此,他不得不提出最嚴肅也是最沈重的四項呼籲與忠告。

第一、「住民自決」與「國民主權」是台灣國家主權地位最堅實的基礎,「開羅宣言」或「菠茨坦宣言」等戰時片面的政策聲明,不能限制並決定半個多世紀以後台灣人民的命運。

第二、台灣,不論稱台灣或中華民國,都是一個主權國家,國家的主權屬於2,300萬台灣人民,國家的未來也只有2,300萬台灣人民才有權決定。

第三、海峽兩岸,台灣中國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邊一國,彼此是兩個各自獨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絕非一個分裂、分治的中國。

第四、兩岸關係的正常化,必須堅守「主權、民主、和平、對等」四大原則。對於主權的爭議不能自我設限、自我矮化而變成實質擱置主權、放棄主權。9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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