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下令解散執政黨

泰國憲法法院星期二裁定,執政黨“人民力量黨”在過去的選舉中舞弊,因此被下令解散,總理頌猜被禁止從政五年。

泰國憲法法院星期二作出裁決,執政黨選舉舞弊罪名成立,因此宣佈解散執政黨“人民力量黨”以及泰國聯合政府中的另外兩個政黨“中庸民主黨”和“泰國黨”,包括總理頌猜在內的執政黨領導人被禁止從政五年。30天內,其餘未被解散政黨的內閣將選出看守總理,再選出新總理。

泰國憲法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查特(Chat Chonlaworn)說:“憲法法院的法官們一致同意解散執政黨,以此作為樹立未來良好政治的一個標準。”

在法庭外,數百名身穿紅襯衫的執政黨的支持者們高舉標牌表示對法院判決的抗議,而防暴警察則嚴陣以待以確保法官們的人身安全。分析家指出,憲法法院的判決恐怕將激起執政黨在泰國北部和東北部根據地的支持者們的憤怒, 不過在泰國憲法下,大多數國會議員將可以透過“轉投其他政黨”來保住議席,因此也可能會組成新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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