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絕食日記(三十七)

20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星期三,我的第57個週三絕食抗議日。今天,晴天,有著高遠的湛藍的天空、金黃的溫暖的陽光,風平浪靜。現在已經晚上十點半,我準備寫下今天的絕食日記。於是我關上書桌前的小窗,把涼意 阻擋在外。走到大窗邊正要拉上窗簾,卻瞥見天上的一顆月亮。很好的月亮。不捨得把它阻隔在外。如果關上燈光,這月光會灑在窗邊的牆上,一牆的月光,非常可愛。銀色的月亮,高掛在天上,是個九成的滿月。它的光華極其冷靜,在高天之上,靜靜的冷冷的放著光芒。月亮有光暈,一層一層地遞減著它的光芒。今天的月亮,有一股憂傷的味道,在入眼的瞬間。被這種憂傷感擊中,我沒有拉上窗簾,我仔細地看了月亮,今天的月亮光似乎特別的白特別冷。它靜靜的寂寞的不懷好意地發散著它的光芒、它的能量,以及它的憂鬱。月光很亮,亮的怪異,甚至有一種不懷好意,冷靜至極,像貓的眼,有一種靜悄悄的殺氣。

今天是世界人權日。60年前的今天,聯合國發佈人權宣言。60年過去了,人權作為普世價值,我們中國人還沒有。想一想,郭飛雄的三次拘捕,都是人權問題。因為申請遊行他第一次被拘捕;因為聲援太石村村民民主選舉,郭飛雄第二次被拘捕。而第三次拘捕判刑的指控是說他出版了一本雜誌《瀋陽政壇地震》。這三次拘捕的事由都是中國憲法上莊嚴承諾、實際中不兌現的人權——遊行示威的權利,民主選舉的權利,出版的權利。在拘捕之後。他在看守所和監獄人權更是被嚴重侵犯,連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沉默權,在中國的監獄更是奢侈品。作為一個沒有有效證據兩度被退查的指控,警察使用酷刑,使用酷刑中的極端手段製造冤案。胡佳,因為五篇文章、兩次接受採訪被拘捕,判刑三年半。根本沒有言論自由。許多人因為宗教信仰被打入大牢,受盡酷刑。

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是中國人的真正夢想,是人類社會的前進的方向。逆民意而行,必不能遠。追求完美的制度,追求有人權有尊嚴的生活,是每個人的夢想。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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