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提高水費 城鄉民眾負擔加重

【新唐人2009年1月7日訊】從2009年1月1日起,中國大陸正式實施《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官方稱之為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的重要保障制度,但有學者認為,管理辦法不但提高了城市居民用水價格,還將農民灌溉用水的收費權下放到地方,令億萬農民負擔再次加重。

新出臺的水費政策主要是將把農村水費的收取權下放到地方,各地根據農民的承受能力和政府的態度來決定是否收費或收費標準,並按比例上交中央。由於自1988年開始,原本農民用水都沒有征收水資源費外,新管理辦法等於變相將灌溉用水收費合法化,增加了農民的負擔。旅居德國的水利專家王維洛說,此政策和當局宣稱要減輕農民負擔相矛盾的,只能利於當局對農民的盤剝。

王維洛說:「現在你讓農民交水費,農民有沒有能力交這個水費?叫農民交水費跟以前制定的那個政策是不是互相矛盾?就是減輕農民負擔呢?還是增加農民負擔?」

王維洛認為,城市用水的價格提高的非常快,對於一般收入的家庭造成很大負擔,而當局提供的水的質量連大陸自己定的標準都達不到,但是由於大陸當局壟斷了水的資源,他可以為所慾為。

王維洛說:「就是說他壟斷了水資源,他要收多少就收多少,而往往他給中國的老百姓提供的水的水質是不符合中國自己制定的這個標準。」

王維洛透露,現在中國大陸在用水的問題上也存在「特供」,彰顯社會的不公。

王維洛說:「中國的給城市供水的,這個水的質量也是分兩檔的,給當地官員的那個水就比一般老百姓的水要好,也是一個『特供』。」

王維洛還指出,當局對付經濟危機所採取的10項措施的第一項,就是所謂加強水利、水庫的建設,他這個資金哪裏來?最後都是通過提價從老百姓口袋裡把錢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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