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觀驟變,廣州老伯將爬橋薪者推下橋!(圖)

【新唐人2009年5月22日訊】廣州日報5月22日報導昨日上午7時許,一名32歲男子欲追討被拖欠款項,爬上海珠橋,此乃自4月以來的第12名跳海珠橋者。然而,他沒能像“前輩”們那樣“瀟灑走一回” ,再平安著地- 12時許,在重重警戒之下,一位年約六旬的老伯悄然爬到跳橋男子身邊,藉口“握握手交個朋友“ ,連拉帶推令男子從高處摔下。跳橋男子手肘,腰椎骨折,推人者當場被拘捕。

男子爬橋引發4小時交通堵塞

昨日7時20分左右,一名身穿白襯衣,頭戴鴨舌帽,身背黑書包的男子躲過保安員的監視,爬上了海珠橋。在距離橋面約7米處,男子拉出紅色橫幅,垂直向路人展示,並向記者扔下申訴字條。接報後,保安員,警察,消防員陸續到場,對海珠橋實施管制,並安放氣墊床,展開勸說。

8時左右,交警已經對海珠橋實施了雙向的交通封閉,只有行人和自行車可以通過, 9時許才開始放行由南往北的公交車。由於正值上班上學時段,市民因此頗多怨言。甚至有路過市民直呼: “要跳就乾脆點跳吧! ”


圍觀市民情緒也頗為激動

直至12時,圍觀者和被堵路人將橋面擠得水洩不通,南北雙向交通已經完全被封鎖,任何車輛都禁止取道海珠橋過江。

老伯一分鐘內攀高7米

事情在12時15分出現變化。此時,在警員的多番勸說後,跳橋者依然堅持坐在鐵架上。正當大家都束手無策的時候,一名老伯走了過來,向警方自薦要去勸說跳橋者。

遭到婉拒後,老伯悄悄越過封鎖線沖向鐵架。伴隨著目擊者們的呼聲,大家的視線同時聚焦一處:只見老伯身手矯健,沿著略略傾斜的鐵架,不到1分鐘便爬到了距離地面約7米的鐵架頂部,與跳橋者處於同一根鋼鐵橫梁上,雙方相距數米。此時,跳橋者發現了出現在身後的老伯正一步步接近自己。老伯雙腿夾著橫梁,手腳並用,一路挨到跳橋者身旁。

據跳橋者回憶,自己本來相當警覺,老伯上來後,先向他打招呼,接著, “老伯對我說’握握手,大家交個朋友吧” 。老伯主動伸出右手,跳橋者猶豫了一下,也伸出右手。老伯一抓住跳橋者的手便用力一拉,將他推下橫梁。

“氣墊未充滿氣”跳橋者摔折骨

跳橋者先掉到氣墊床上,又滑落地上,警察立即擁上,兩人合力拽著他的雙臂,拖起身來。

“氣墊床沒有充滿氣。 ”躺在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病床上的陳富超抱怨說,想不到以防萬一,保護性命的氣墊床竟然是“一躺就乾癟”的。

他回憶道,自己從空中掉下來後,根本不記得被送到醫院的細節,應該是休克過去了。經確診,陳富超手肘骨折,腰椎骨折。

“握手”變“推手”老伯突動粗

↓老伯(先打招呼) :老友,你在幹什麼呀。握握手,大家交個朋友吧。


老伯伸出手來做握手狀
↓老伯主動伸出右手,做出握手狀,跳橋者猶豫了一下,也伸出右手。


一腳將薪者爬橋踢下橋
↓老伯一把抓住跳橋者的手,用力一拉,左手往他胸前一推,跳橋者掙扎了兩下便失去平衡,跌倒在橫梁上,摔了下來。


一腳將薪者爬橋踢下橋
↓跳橋者在空中翻了一個跟頭,右手在空中狠狠地撞上一根鋼架,繼續翻滾著摔落,最後掉在氣墊床的邊角處。

跳橋男:跳樓不成轉念跳橋

自言被拖欠數百萬施工費

跳橋者名叫陳富超,今年32歲,是一名來自化州的包工頭。

據他說,他於2006年9月與廣州富利房地產公司建安分公司人員龍某簽訂了科學城附近標語山莊六期D水量棟的施工聯營合同。合同金額1200萬元,除去管理費等200萬元,他應該拿到約1000萬元。但在拿到550萬元之後,其餘450萬元卻被龍某扣下,一直沒有拿到。

在市紅會醫院的病床上,全身動彈不得的陳富超向記者講述了跳橋前後的一些想法-

問:是什麼原因讓你下決心要去跳橋?

陳:我投入的資金都是借來的。在家裡,供貨的債主已經追到了我母親家。去年年三十晚,我就是一個人在廣州過的,根本不敢回家,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老婆和三個孩子了。我確實感到走投無路了。

問:選擇過其他申訴方式嗎?

陳: 3月11日下午,我爬上了欠款的標語山莊D棟28層,想著如果拿不回錢,也回不了家,不如死了算了。最後蘿崗區政府人員把我勸下來,並承諾幫我解決,但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問:為什麼選擇海珠橋?

陳:我打聽了一段時間,決定選擇海珠橋,因為這裡比較容易爬,也可以引起最大的關注。

問:你原打算一直待在上面不下來嗎?

陳:我不是真的想這樣鬧,也不想鬧這麼久。起初,我只是要求警察把欠錢的老闆叫來,讓他當面承諾還錢,我就會下來。但他們始終說: “叫不了” ,所以我才一直不肯下來。

陳富超根本不記得如何被送進醫院,估計當時已因疼痛而處於半休克狀態。他告訴記者,希望能夠依法追究推人老伯的責任,並對需要自付醫療費用表示不滿。

黎伯當場被警察逮捕,在押送到警車的短短十多米路程裡,間隔著有3個塑料汽水瓶扔向了他,其中一個剛好從臉旁掠過。有幾個年輕人在人群中叫嚷: “打他! ”


黎伯當場被警察逮捕
一名圍觀的女士說: “他這樣從高處推別人下來是不對的,他有什麼資格這樣做,難道以見義勇為的理由,便可以隨便殺人了嗎? ”看到陳富超近乎休克的樣子,群眾的質疑之聲逐漸佔了多數。一位阿婆直言: “太殘忍了” ,並表示“這樣是不對的,看那個人都像要殘廢了。 ”

在一片否定聲中,多數市民都是持有黎伯“沒有權力擅自代替警察執法,傷害別人”的觀點。

誰知氣墊沒充滿氣

據相關部門透露,將跳橋者推下的老伯姓黎,年過六十。黎伯表示,自己最近從媒體上頻頻獲知跳橋作秀的新聞,對這種為一己私心損害大眾利益的行為十分不忿。昨日事發時黎伯剛好路過海珠橋,有圍觀者對記者稱,黎伯旁觀了一會兒,並不停地罵跳橋者。

推人後,黎伯表示,自己本來想好言相勸,卻遭到粗魯拒絕,一怒之下出此下策。他說一直以為下方有氣墊床才敢動粗推人,沒想到氣墊居然沒充滿氣。

海珠橋底可否

設立信訪點

為了防止海珠橋成為跳橋者“綁架”公眾利益的工具,有關部門採取了一些措施:肇事者將受到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在海珠橋設置24小時巡邏崗位,防止有人爬橋,人們稱這些巡邏人員為“守望者” … …

然而,事實證明,治安處罰上的“一抓一放”只是隔靴搔癢,有跳橋者就表示還要第二,第三次爬上海珠橋。想想也是, “死”都不怕, 10天拘留何足懼?短暫拘留的懲罰方式並未解決根本問題;至於“守望者” -在重重警戒之下,連老伯都能爬橋推人,我們有什麼理由指望幾名巡邏人員就能阻止跳橋者爬上橋呢?

守望守不了,處罰罰不怕,跳樓秀還能怎樣防?有網友的建議很值得參考:是訴求得不到解決才迫使一些人選擇了跳橋秀。不如在海珠橋設個專門的信訪點,讓跳橋者在走向海珠橋的同時,能夠看見自己有個可以申訴的地方,或許問題將會有所改善。

七時20分左右男子攜帶橫幅爬上海珠橋

8:00左右橋面實施雙向封閉

10:30有市民大罵跳橋男子

10:51第一撥談判人員無功而返

11:20所有車輛均禁止過橋

12:15老伯迅速攀上7米高的橋頂,將男子推了下來

12時26分現場恢復秩序,海珠橋開始陸續通車

本文來源:凱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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