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搶錢 家屬控警侵害信仰自由

【新唐人2010年1月4日訊】河北省淶水縣永陽鎮東壘村村民李德志因修煉法輪功被當地派出所抄家、抓捕,並被勞教一年半。近日,李德志的妻子劉慶梅向淶水縣檢察院提出控告,控告淶水縣公安局等地方官員侵害李德志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權和他們全家的財產權。

劉慶梅在控告信中寫道:現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人在煉法輪功,我丈夫煉法輪功難道不行嗎?他做了甚麼違法的事?他給社會帶來甚麼危害了嗎?他煉了法輪功,身體好了,能上山幹活了。脾氣好了對家人好了,對誰都好了,難道國家的法律和政府機關就是專門制裁迫害好人嗎?

她在控告中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李德志。

去年9月21日,當地派出所警察到李德志家抓他,李德志走脫,警察們翻箱倒櫃,把戶口本、身份證和李德志積攢多年準備翻蓋房用的7萬多元錢搶走。他的妻子上前阻攔,卻被警察強行抓到派出所毒打關押。

11月20日晚,村支書閆樹剛帶領永陽派出所長牛志剛,再次闖到李德志家,將剛剛回家的李德志抓走。

此事在網上被曝光後,派出所雖然迫於國際壓力,不得不把搶走的7萬多元還給李德志家,但卻在12月8日,報復性地判處李德志勞教一年半。

李德志還是他年邁父母的唯一依靠。他被抓後,他的老母親天天以淚洗面,不知日子還怎麼過,他那80歲的老父親也氣得病倒,擔心有生之年再也見不著兒子了。

新唐人賙濟海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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