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學教授嫖宿初中女生不思悔改

【新唐人2010年1月16日訊】據大陸網報導,滬上某高校教授戚某因涉嫌嫖娼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警告及罰款,學校對他作出行政開除留用查看一年的處分,並解除教授職務聘任。然而,留用查看期滿,戚某仍不思悔改,學校最終與他解除聘用關係,他不服,起訴要求恢復聘用關係。楊浦區法院一審認定學校處理並無不妥,支持學校意見。近日,市二中院終審維持原判。

2003年7月,戚某在茶室搭識數名初中女生,並先後與兩名少女發生三次嫖宿行為。公安機關對戚某處以治安警告及罰款5000元的處罰。2004年 10月,學校解除戚某的教授崗位聘任,決定留用查看一年。嗣後,戚某推翻他在公安機關及學校檢查報告中自認嫖娼的陳述,稱與女生發生性行為、支付錢款等行為並非嫖娼,而是交朋友。一年查看期滿,學校多次找他談心,希望他能認識錯誤,均遭拒絕,遂於2008年5月與他解除人事聘用關係。

戚某訴至法院,認為學校在留用查看期滿后並未作出處理,而在時隔4年才解聘,程序違法,要求恢復雙方聘用關係。

法院認為,戚某作為大學教授卻涉嫌嫖娼被公安機安行政處罰,已喪失一名教師應具備的素質。學校作出的行政處分,並無不妥。戚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無正確認識,學校出於教育、挽救意願,在留用查看期滿后未立即作進一步處理,主要是給他認錯悔過的機會,並非放棄對他進行處理的權利。由於戚某一意孤行,學校決定解聘,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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