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團體抗議維持原判 促釋放劉曉波

【新唐人2010年2月13日訊】星期四,香港多個團體遊行到中聯辦,抗議中共當局對異見人士劉曉波維持原判,要求立即釋放劉曉波等異見人士。

在成都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大陸維權人士譚作人判刑後第三日,北京市高級法院星期四對被強加同一罪名的異見人士劉曉波維持一審的原判,繼續判監11年。當天中午,10多名來自香港支聯會、記者協會及獨立中文筆會等團體的代表,戴著印有劉曉波肖像的面具,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要求釋放劉曉波等異見人士。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秘書潘家偉宣讀了各團體的聯合聲明,抗議中共政府一意孤行,無視世界潮流和正義輿論。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秘書潘嘉偉:判處他11年重刑,開創了1997年《刑法》列入此罪以來的最高判刑記錄,標誌著中國當代文字獄已進入“改革開放的春天”30年來最黑暗寒冷的嚴冬。

抗議人士向中聯辦遞交抗議信不獲受理,警方也以中聯辦是私人場地為由不讓他們接近。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秘書潘嘉偉:“中聯辦的做法現在越來越離譜,我們感覺到他們給了很大的壓力給香港警方。我們的聲明或者是綁黃絲帶在中聯辦的欄杆上都不讓。這是很離譜的,將我們和政府的距離空間越拉越遠。”

潘家偉表示會向立法會議員反映在中聯辦請願的情況,也希望能夠引起香港各界的關注。

新唐人記者辛玲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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