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場獲暴利 失地農民撿球判盜竊

【新唐人2010年3月5日訊】失地農民想賺點小錢,撿了球客們打丟的高爾夫球,然後再賣給他們,結果被判"盜竊罪"。失地農民只得到約4000元/畝的補償,高爾夫球場開發的別墅卻賣數百萬元一套,農民的抗議始終收效甚微。


  
8口人的失地補償款不足3萬
  
三元村位於貴陽近郊,緊鄰貴遵高速,有著大片山林和一個大型水庫,村民們過著傳統的農牧生活,主要經濟來源是耕地和養殖,“雖不富裕,但很幸福”。
  
1995年,一紙征地令打破了山村的祥和,貴陽高爾夫度假中心選中了這裏。一期工程占地1480畝,整體規劃面積則逾3000畝,這意味著祖輩務農的三元村村民必須放棄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
  
村民的耕地和集體林地被當地政府以50年的期限徵用劃撥給了高爾夫球場,但低廉的補償價格卻讓村民難以接受,雙方一度爆發激烈的衝突。
  
據現任貴州省高院副院長,當時還在律所當律師的李漢宇回憶,無奈的村民找到了他的律所尋求“法律援助”。最終在李漢宇的“斡旋”下,貴陽、修文市縣兩級財政及開發商三方共同出資,將補償標準提高到了約4000元/畝,才化解了這場征地風波。
  
這一年,滕彩榮經人介紹入贅到三元村一組的楊景蘭家,當了一名上門女婿。而楊家8口人的7畝多田地被徵用後總共拿到的補償款不足三萬元。
  
一些七旬老人仍要打零工為生
  
1997年,高爾夫球場開業後,作為“國內唯一的高原森林高爾夫球場”,很快吸引了眾多名流商賈。但村民們很快發現,高爾夫不過是富人的俱樂部,不能改善他們的生活。
  
進入高爾夫工作成了不少村民的選擇。但村民發現,這個為富人提供一流服務的豪華場所,並不能為他們提供滿意的薪酬。
  
滕彩榮的妻子楊景蘭最初進入高爾夫時從事草坪養護工作,一個月能拿到的工資只有250元。現在,在物業部工作的她每個月名義上的工資也只有550元,這是修文縣的最低工資標準。
  
同時,在高爾夫上班的村民還要面對隨時可能被開除的風險。2008年10月,就有數十名曾在球場上班的村民被高爾夫以金融危機為名辭退,而沒有得到任何補償。
  
由於失去了土地,村裏一些年過七旬的老人仍要以打零工為生。
  
就在這個過程中,村民們發現了一項可以彌補收入的產業:撿高爾夫球,賣給球客們。
  
兜售二手球成為生意
  
誰是第一個撿球者,已不可考。起初,對高爾夫毫無概念的村民,並沒意識到那些被客人丟棄在水塘草叢裏的白色小球可以撿來換錢。
  
客人們幾乎每打一場球都會有球遺失,球場內所賣的新球要數十元一個,便有客人告訴村民,可以找回那些打丟的球,再以便宜的價格轉賣給自己。
  
據村民回憶,從1998年開始就有村民利用在高爾夫上班或打零工的機會,在附近的林地裏找球,再轉手低價賣給打球的客人。
  
平常,高爾夫將“回收”的二手球除一種品牌賣15元/個,其餘都以5元/個的價格成袋轉售給客人。而村民銷售的二手球則要“實惠”得多。村民將 撿來的二手球仔細清洗後,多以兩三元一個的便宜價格賣給打球者,最高也不過五元。“每天順便撿兩三個,就掙包煙錢,一個月下來能有個一兩百元。”有村民回憶。
  
這樣的活計吸引了很多村民。有的村民甚至以此為業,做起了二手球生意——專門從撿球者手裏收購二手球再集中轉賣。
  
老實巴交的滕彩榮從2007年開始,利用在高爾夫打零工的機會撿高爾夫球。但他捨不得輕易賣掉,而是像存錢一樣,將每次撿回的球都放進家裏的一個蛇皮口袋存起來,“等缺錢的時候再賣”。沒想到,積攢的高爾夫球卻在後來被警方意外發現,並因此獲刑。
  
是“撿”是“偷”難下定論
  
當時參與辦案的三元派出所所長劉誠告訴記者,之所以拘捕滕彩榮,“就是很單純地認為是個刑事行為,因為價值大了”。
  
警方在滕彩榮家裏發現了他存放的699個高爾夫球。劉誠第一個反應,就是拿去做價格鑒定。699個高爾夫球鑒定出來的價格是7982元。加上滕彩榮向警方交代的已經賣出的高爾夫球,滕彩榮的“涉案金額”達到了15513元。
  
依據刑法,若滕的盜竊罪成立,可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後,劉誠勸說滕彩榮妻楊景蘭替丈夫向高爾夫主動退賠了9000多元已賣掉的高爾夫球損失,“自願認罪”,爭取緩刑。
  
結果,“自願認罪”的滕彩榮被修文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滕彩榮還沒有走出看守所,修文縣檢察院就對一審判決提起了抗訴,認為修文縣法院的判決“顯屬量刑畸輕”。
  
案件隨後被貴州市中院以“認定事實不清”發回重審。楊景蘭聘請了曾為村民打贏林權官司的北京律師楊大飛為丈夫辯護。
  
2009年12月20日,修文縣法院採納了楊大飛的辯護意見:“滕彩榮所撿高爾夫球的權屬應屬打球者,為打球者遺棄,而非高爾夫所有。”法院改判滕彩榮無罪,另兩名涉案村民龔連平、段友貴也被宣告無罪。
  
但事情並沒有結束。修文縣檢察院再次提起抗訴,仍要求法院作有罪判決。
  
目前,該案已在貴陽市中院二審,仍未宣判。取保回家的滕彩榮等人仍在忐忑不安中等待結果,但身體與精神都已留下嚴重的創傷。
  
球場:開發別墅獲取暴利
  
2002年,村民發現貴陽高爾夫度假中心開始砍伐球場內的林地,修建豪華別墅。2005年,當高爾夫的挖掘機試圖推倒球場內兩片曾歸屬三元村的集體林地時,衝突終於爆發。
  
村民在投訴此事時發現,當地政府已在此前瞞著村民,將林地以荒山的名義無償劃撥給了高爾夫度假中心。村民還發現,在當初整個土地征撥過程中,修文縣政府並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因違法用地遭到了國土部的巨額罰款。
  
村民選擇了法律途徑維權。貴陽市中院支持了村民的主張,撤銷了修文縣政府的無效林權證。
  
然而,打贏官司的村民無奈地發現,雖然阻止了在他們的林地上開發別墅,但奈何不了高爾夫度假中心在球場的其他區域建起別墅區。據記者了 解,2002年至今,貴陽高爾夫度假中心共開發了三期高爾夫別墅專案,已建了一百多套別墅;其售價從最初的逾6000元/平米,一路飆升至目前的逾 10000元/平米。這些有獨立產權的別墅,數百萬元一套,極為搶手。
  
村民:極端方式尋求平衡
  
2005年劉誠調任三元派出所所長,任職的4年間,三元村的社會治安給他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在他看來,懸殊的貧富反差,在三元村村民心裏形成了強烈的心理落差,一些村民遂以犯罪的極端方式來“尋求釋放和平衡”。
  
2008年,警方破獲了針對高爾夫的系列盜竊案,“三元村就抓了20多個村民”。
  
據警方掌握的案情,從2006年開始,三元村一些村民就夥同個別在高爾夫內工作的村民,對高爾夫內在建的別墅項目進行了多次盜竊,“鋼筋、水泥、門窗什麼都拿”。而整個盜竊案件得以偵破,則是因為高爾夫裏的一把火。
  
2008年1月12日晚,高爾夫的存包室突然著火。室內被焚燒掉的一些球杆、球包、手套、球帽等計算下來,損失竟逾40萬元。
  
修文縣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進行調查,發現這是村民針對高爾夫的連環報復案:曾在高爾夫工作的村民吳永超因故被辭退,村民宋林峰因為撿球被高爾夫 保安毆打。他們與另外兩名實施盜竊未果的村民一起,破壞了高爾夫的草坪洩憤。事件導致當值保安、三元村村民杜國榮被開除。認為處理不公的杜國榮憤而縱火,焚燒了高爾夫的存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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