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人士吳立紅刑滿獲釋 要求當局恢復名譽

【新唐人2010年5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平採訪報導)近日,江蘇知名環保人士吳立紅刑滿獲釋。吳立紅披露在獄中受到虐待的情況並計劃通過法律訴訟要求政府為他恢復名譽。

江蘇的知名環保人士吳立紅本週二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因揭露太湖嚴重污染問題而被以敲詐勒索罪判刑入獄的3年期間,他在精神和肉體上都受到了野蠻的虐待。吳立紅表示,服刑期間當局要他寫出書面保證書並承認有罪,被他嚴詞拒絕。出獄後,吳立紅計劃通過法律途徑申訴,要求政府為自己恢復名譽:「我申訴想在最高院就是北京最高法院,已經在江蘇省申訴兩次了,揚州法院給我正式答覆,把我們的名字都打錯來,就看看稿件仍在一邊了。我已經向最高法院提交申訴,一定要恢復我的名譽。一個就是說我這個冤案一定要翻案;第二個要得到賠償;第三個要追究有關人的責任。我這兩天剛剛放出來,因為我想把身體先養好,在裡面受到的刺激太大了。」

江蘇宜興的環保活動人士吳立紅因多次公開舉報、呼籲制止太湖污染而於2007年4月被捕,當局後以「敲詐勒索罪」判處 他有期徒刑3年。吳立紅在本週二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談了他受到酷刑被迫認罪的情況:「宜興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宜興市安全委員會主任王洪光(音)他說宜興的主要領導說:『我們要把它變成鐵案,叫你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定我7條罪:顛覆政府;反革命,說我以太湖污染報官向政府施加壓力,敲詐4萬塊錢;國保就用柳樹條抽我,車輪戰審訊,刑警對我拳打腳踢,把我銬住手,用燒紅的香煙燙我。我說:『我沒罪』。他們說你想不出來就按他們的講一遍,然後我要按照他們講的就按了手印,就是作為我的陳訴。」

民間環保人士吳立紅於今年4月12日刑滿獲釋。他自90年代初關注當地環境問題,通過拍攝污染企業的排污照片和採集太湖周邊水樣,多次向媒體、政府領導和官方環保機構舉報當地工廠污染太湖的情況。2005年,吳立紅被中國媒體評為「中國十大民間環保傑出人物」。吳立紅表示,他的舉動被當地政府視為影響政績形象,因而在獄中也受到野蠻的報復:「我進去就是嚴管,不能跟我說話,每天逼著我去跑,我早上開始跑,跑到吃飯,吃了飯又跑,爬到晚上。吃飯的時候一分多鐘,像狗一樣趴著,叫口號1、2、3我們來不急吃經常挨餓。那些年來我堅持不懈的至今才舉報他們。我認為中國政府不是法治,是人治、是權治。中國高層領導講公平、正義比太陽還更有光輝,它說『讓人民群眾創造條件來接受政府』,但是下面為什麼變成這個樣子呢?這個是相當地悲哀。」

吳立紅被指控敲詐勒索一案曾引起中國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就目前吳立紅的遭遇,江蘇民間組織「權利運動」的負責人張建平表示:「中國的政府它也提倡環保,但是你搞環保的必須聽政府的話,那麼只能搞一些形式主義的環保,你要動真格的它就要對你進行打壓。那吳立紅就是一個典型的案子。這還是跟這個體制,跟政府官員追求GDP;追求形象工程;追求所謂的政績是有關。那麼現在吳立紅這個事情被抓之後呢,太湖風暴後來也引起了很大的震動。現在所有的我們像宜興、無錫啊所有的小化工都牽扯進去了,這些小化工它並沒有被關,它已經到了蘇北的湘水,那個地方比較貧窮。後果呢還在延續。」

出獄後的吳立紅表示,在公開要求政府為他恢復名譽的同時, 並不會放棄對西湖環保問題的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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