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虞城兩基督徒訴訟當局 信眾旁聽被禁入場

【新唐人2010年9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採訪報導)河南商丘虞城縣的兩名基督徒高建立和劉雲化被當局處以「勞動教養」一年,但兩人不服,狀告當局。在週一,案件二審開庭,不准部分家屬旁聽,而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會長張明選到場旁聽,卻被公安扣留約三個小時。

虞城縣的四名基督教家庭教會成員,今年3月被捕後拒絕交錢,被當局以「邪教」為名,處以一年「勞教」。被告高建立和劉雲化的家屬提出行政訴訟,本週一在許昌中級法院二審開庭。原告劉雲化的兒子劉森當天參加了旁聽,他告訴記者,部分家屬及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會長張明選牧師被禁止入場,「我們來的人都沒有全讓進去,一共來了9個人,沒(都)進去。我們虞城縣的四個(親屬)進去了,我們那兒商丘市公安局的一個人不知道說的什麼內容,說完之後我們進去了,他們幾個就不讓進了,幾個在外面等著,張牧師(他們)還把他帶到半截河派出所去了,待了好幾個小時才出來。」

另一名原告高建立的妻子李玉霞告訴記者當時的情況,「剛往裡進的時候,和我們一塊去的張牧師在門口的時候,張牧師被商丘公安局裡面的那個人打了110,帶到派出所,將近有三個多小時才把他放了。」

北京的維權律師楊慧文代理了此案,他說,在開庭前「有一些人在旁聽的過程中,受到商丘市公安局的非法阻撓。」

張明選牧師下午在電話中告訴本台:「今天中午我到許昌市中級法院,因弟兄他們勞教了開庭,中院開庭,我和弟兄姊妹一直在那裡看,商丘、虞城的公安局都是便衣,威脅我們,不讓我拿手機照相,他說我照了他,打110,不叫我們參加旁聽。」

庭審由上午9點開始,進行約3個小時。楊律師說,主要焦點是法律程序的合法性,證據是否充足及法律依據是否準確。「提出的主要意見是:他們『勞動教養』沒有實質性的證據;第二條是他所依據的《勞動教養實行辦法》和這類案件沒有關係;第三點是他們把一個基督教的家庭教會的聚會點定性為一個邪教組織是不妥當 的。」

當局將4名信徒參加「全範圍」教會,定性為參與「邪教」活動。對此,楊律師提出異議:「所提的『全範圍』教會不是學界概念,不是法律概念。他們用一個公安系統一個內部規定,也沒有公布過的一個規定是無法讓公民來遵守的,那麼也不能以這個為依據做出處罰。」

高建立的妻子李玉霞也否認所信的「全範圍」是邪教,而(認為)是信耶穌基督。楊律師認為,作為行政部門,無權對宗教信仰下定論。「邪教跟正教是一個宗教團體內信仰是否存在的一個宗教標準,行政機關不能草率的認定神聖的信仰是邪教,這種做法也有損於行政機關的行政權威。」

本台曾致電兩位原告所在的田廟鄉派出所詢問,認定「全範圍」是邪教的法律文件來自何處。公安稱:「要問縣國保。」而縣國保大隊的電話,無人接聽。

據瞭解,基督徒高建立、化玉蘭、劉雲化和鄭玉梅被捕後,因拒絕向公安交錢,才被以「邪教」為名,處以勞教一年,而另外3名信徒在支付數千元後,早已獲釋。

瞭解案情的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會長張明選認為,當局的舉動有損形象:「那天公安抓基督徒,人家夜裡在家裡睡覺,他們就來抓,還罰人家錢,有損中國公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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