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入獄後首出庭 微笑揮手

【新唐人2010年1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1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案入獄後,今天因機密外交款案提訊至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扁步出囚車時心情愉快,並向媒體揮手微笑。

最高法院11月11日將龍潭案、前101董座陳敏薰人事案判刑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定讞後,高院訂定2人均合併執行17年半,扁已於12月2日入獄。

陳水扁另遭控從民國89年8月至95年9月間,先後11次利用外交出訪機會,將外交部每次提供給元首的10萬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萬美元,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8日一審判處扁無罪,但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扁今天因機密外交款案提訊至台灣高等法院出庭,這也是扁入監服刑後首次出庭,扁步出囚車時,面帶微笑,向媒體揮手。

由於全案牽涉機密外交,採祕密庭方式審理。據了解,全案於準備庭時,因被告、檢方均無聲請新的證據調查,全案已進入實質審理。上午庭訊由檢方論告,扁也逐一向合議庭說明11項外交款的用途,並沒有貪污犯意。

由於扁尚未說明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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