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臉書違法?羅智強:職務所需

【新唐人2011年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12日電)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今天表示,發言人上臉書是職務所需,與網友溝通也是公共溝通的一環;經向考試院銓敘部詢問,銓敘部表示,因職務需要在上班時間使用臉書,並無不可。

壹週刊報導,銓敘部去年12月發函中央與地方公務單位,要求禁止公務員在上班時間上臉書等社群網站,否則將以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公務人員服務法」查處。壹週刊指出,總統馬英九籌設臉書的行動,無疑是給銓敘部難看,甚至有帶頭違法的嫌疑。

羅智強上午在記者會表示,發言人架設臉書是在為總統臉書的架設先行測試,包括留言管理密度、與網友互動模式、議題設計、政策辯護模式等經營作法,屬於職務上的需要。

對上班時間使用臉書的質疑,羅智強指出,發言人職司公共溝通、輿情蒐集、政策說明與辯護,臉書專頁即具有公共溝通與輿情蒐集的功能;發言人上臉書是職務所需,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他說,已向銓敘部詢問,銓敘部表示,因職務需要於上班時間使用臉書,並無不可。

羅智強表示,事實上,發言工作是24小時全天待命、沒有週休的工作,有電話就要接、有狀況就要處理,這是發言人的職責,發言人不只要與媒體溝通,與網友溝通交流、回應網友的意見,也是公共溝通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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