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汙染 中市劃設管制區

【新唐人2011年4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14日電)台中市潭子及北屯地區地下水遭到含氯有機化合物汙染,市政府今天表示,已劃設地下水汙染管制區範圍,管制區內禁止飲用、使用地下水及作為飲用水水源。

市政府表示,在發現地下水汙染事件後,市府已積極採取緊急因應措施,並召集相關單位研商後,劃設地下水汙染管制區範圍,包括旱溪(旱溪西路)以西、崇德路以東、潭富路以南及太原路以北。

市府指出,地下水汙染管制區內禁止下列行為,包括:置放汙染物於土壤、注入廢(汙)水於地下水體、排放廢(汙)水於土壤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的管制行為。

另外,市府說,地下水汙染管制區內的地下水,禁止飲用、使用,也不能作為飲用水水源。

至於管制區內如果要使用地下水作為事業製程用水,必須受到管制及獲得許可,而且需要經過處理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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