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敏出獄五個月 遭中共当局六次非法抓捕

【新唐人2011年4月28日訊】2011年4月28號上午10點,派出所戶籍周光建再次敲開武汉民主人士秦永敏家門,和武漢市青山區國寶張隊長一起將秦永敏帶到武漢公安局新溝橋派出所,再次由刑偵組王輝對秦永敏進行所謂的傳喚,並立即開出所謂的“檢查證”,強要鑰匙,對秦永敏的住所進行了抄查。

詢問過程中,惡警王輝的暴烈程度比十余天前有所緩和,但仍然是沒完沒了的謾罵威脅,指責秦永敏卑鄙齷齪、造謠生事、一輩子專門幹壞事、沒有文化、下流無恥。

秦永敏告訴他,自己一輩子就是在看書寫書,四十幾年來幾十次橫遭抓捕,沒有哪一次不是以文章言論作證據,而我的文章言論從來都理性平和,有理有據,沒有簡單地說什麼推翻打倒,或者和哪一個個人過不去,當然我要求和平轉型,前提是人權至上,呼籲良性互動,全民和解。回來五個月,每

每天除了一清早跑步半小時外從不出門,在家裏呆著能幹什麼壞事?我到底又幹什麼壞事了?王輝宣稱有證據在手,說秦永敏每天上網就是證據,在網上擾亂社會秩序,唯恐天下不亂,是害群之馬,很快就要受到報應。

秦永敏說,我們可以把這場談話錄個音然後公開,也可以在任何公共場所公開對話,你可以把我做的任何壞事告訴大家,讓大家來評一評。

王輝大喊大叫,我是在依法詢問你,跟你對什麼話?你算個麼東西?我勸你識點時務,像這樣下去不會有好結果,我們隨時都有辦法對付你,對付你的辦法多得很。

下午一點,周光建送回了鑰匙和沒收物品清單,兩點四十辦完手續,王輝讓秦永敏離去,卻不按法律規定將《傳喚證》和扣押物品、文件清單給當事人,秦永敏要求國寶張隊長督促他依法辦事,張隊長揚長而去。

秦永敏無奈強烈要求見派出所長和其他當班負責人,結果沒有人管,於是秦永敏決定就在派出所待下去,直到王輝依法給予文書為此,否則將要求公安局長來解決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半小時後王輝才把《傳喚證》等給秦永敏,秦永敏對他說:“謝謝了!”他再次威脅:“下次你落到我手上就沒這麼好了!”

《傳喚證》為武漢市青山區分局2011第0014號,上面寫到“因你涉嫌違反有關監督管理規定,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限你2011年4月28日10時到…….接受傳詢。”

扣押物品文件清單則列有《為劉曉波致國家主席》、《當代中國民主轉型》、《秦永敏出獄記》、《重新認識梁啟超》、《論權利》等7篇文章的打印復印件和兩個筆記本“內容為記事、通訊錄”,說到底,和秦永敏此前的幾十次被抓捕一樣,還是為了言論文章。

所謂辦案人落款雖是周光、建王輝,其實來搜查的是市國保的人。

這是秦永敏出獄五個月來當局第六次對他進行此類強制,也是半個月來的第二次抄家。盡管當局一再無理打壓,秦永敏仍然堅持良性互動原則,並將堅決捍衛自己和中國公民的所有憲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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