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曉軍:不取締中宣部 將被取締的是你們自己  

【新唐人2011年7月30日訊】思考與質疑,是一個民族擺脫愚昧所必須具備的。

 
7.23動車追尾事件,應該從兩條思路去思考與質疑。一、為什麼會發生7.23動車追尾?究竟是天災還是人禍?有沒有人會蓄意製造這場災難?如果是事故,原因在哪裡?以後能不能杜絕?怎麼杜絕?二、為什麼7.23動車追尾事件發生後,那麼早就停止了求援?是誰提出的就地掩埋?為什麼要急於掩埋?是誰要求盡快通車?為什麼置動車追尾事故中受難乘客的生命而不顧?即使乘客遇難也該尋找遺體、遺物,為什麼違背最起碼的常識?
 
外媒報導:遇難家屬爆料:鐵道部對外宣稱賠償50萬,但實際只給17.2萬:協議賠50萬,實付17.5萬,鐵道部負責人解釋,扣除20萬喪葬火化費,3萬運屍費,5萬醫院停屍冷藏費,2萬家屬接待開銷費,2萬救援現場飲料費,5千元裹屍塑料袋成本費。
 
如果以上爆料屬實,無論怎麼說,7.23事件都是鐵道部的責任,而不是乘客自己要動車追尾,那麼,憑什麼要遇難家屬承擔20萬喪葬火化費?憑什麼要遇難家屬承擔3萬運屍費?憑什麼要遇難家屬承擔5萬醫院停屍冷藏費?憑什麼要遇難家屬承擔2萬家屬接待開銷費?這豈不是遇難家屬自己接待自己嗎?又憑什麼要遇難家屬承擔2萬救援現場飲料費?難道國家試行有償救援了嗎?要遇難家屬提供茶水服務嗎?還有,憑什麼要遇難家屬承擔5千元裹屍塑料袋成本費?難道遇難者自己想死嗎?是責任方嗎?
 
外媒報導:7.23事故後質疑的隊伍望不到邊。其中說:影視明星姚晨對此次事故亦發表微博稱:「事故中不幸去世的火車司機潘一恆,是我父親的好兄弟,他們曾在一個車組工作。父親悲痛萬分地說:潘師傅的孩子才7歲,他為人憨厚,工作盡職。如果昨晚他臨陣脫逃,沒有拉下緊急制動系統,那傷亡人數將會翻十幾倍。可憐他屍骨未寒,卻被人猜測事故原因是他疲勞駕駛,這種說法簡直混賬之極!」
 
我以為文章作者用錯了這一素材。任何人都有權思考與質疑,尤其對7.23動車追尾的火車司機。姚晨不過一影視明星,她不懂「拉下緊急制動系統」是一火車司機的職責,也不懂在如此環境中「臨陣脫逃」是要處極刑的,更沒有資格因事故司機潘一恆是「父親的好兄弟」及「孩子才7歲”等辱罵質疑者、把質疑視為「簡直混賬之極」。如果一定要說「簡直混賬之極」,是造成7.23動車追尾事故的人,而不是質疑者。姚晨顯然是在混淆是非。
 
這,使我不由想起黨已於2011年7月5日、通過海外網站發布的《與宣傳部合作,把新浪微博打造成引導輿論的利器》,其中道:「對姚晨、劉翔這種娛樂與體育明星比較喜歡,在比較嚴重的情況發生的時候,我們也可以藉助這些明星來引導輿論……對一些年輕人有很大的影響力,而這些明星都是我們培養的,能不聽我們的話?」
 
黨還說:「於建嶸先生就比較理智,他上次使用微博拍攝乞兒的事,一下子就能化解錢云會事件帶來的危機」。並說:「李承鵬有三百萬粉絲,不是我們推薦,他能有那麼多粉絲?三萬也不會有,但既然我們推薦了,你有了這麼多,你就要珍惜,你的發言就要有分寸。用這種方法,我們可以控制所有的意見領袖」。
 
被我指責為「用錯了這一素材」的外媒文章作者,你此時的感受如何?是不是感到我對姚晨的批評是正確的了?是不是也覺得姚晨的微博文字的作用,只能是黨對網友質疑的「急剎車」?至少是用來攪混視線、分流民意、誤到民眾。是不是這樣?
 
昨,我寫了篇《7.23思考:兩種思維、兩種價值觀》,以溫家寶對7.23事件的態度與鐵道部的做法及產生的後果作對比,指出黨內的思想鬥爭、派系鬥爭,進而呼籲:取締中宣部、政法委,砸爛新華網!還老百姓一個正常的社會。
 
今天,博客中國打不開了,不知道與我有沒有關係。1510,我被刪了文章;因為1510被刪文章的點擊,是要從博客總點擊中扣除的。百度「顧曉軍吧」,時刪除時恢復……顯然,這是黨在警告我。
 
可以,我還是要說:思考與質疑,是一個民族擺脫愚昧所必須具備的。中宣部存在的價值,就是灌輸與阻撓民眾獨立思考。因此,這樣的部門,必須取締!放在政法委之前優先取締!
 
與有關方面說句推心置腹的話:不取締中宣部,將被取締的是你們自己。
 
2011-7-29 於南京

文章來源: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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