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保平:貪官是高房價的罪魁之一

【新唐人2011年8月4日訊】2006年至2011年,楊紅衛在擔任雲南省楚雄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賄金的同時,還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在昆明、箇舊、彌勒、建水、大理有房產17套,在澳大利亞墨爾本有房產6套。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會8月2日決定,對楊紅衛等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8月3日《中國青年報》)

其實,現如今,貪官斂財與置業並舉已成時尚。上海市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被稱為「炒房區長」,手裡有14套房產;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規劃處原處長陶建國,有價值上千萬的房產29套;重慶市原司法局局長文強,擁有16處房產;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戴國森被搜出房產證10餘本……這麼多房子顯然不是官員靠工資收入能買得起的。如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袁古潔在廣東兩會發言稱,自己的工資買不起一個商品房,自己 17歲的兒子與奶奶睡上下鋪。一個副廳級官員尚且如此,一般的官員自不會好到哪去。

但是,因為貪污腐敗,貪官要想獲得房產變得十分容易。尤其是在跟房地產產業密切相關的部門和官員,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幾成公開的秘密。著名經濟學家成思危曾在做客《小崔會客》時說,2005年他讓博士生做過一個課題,對北京、上海、福州三地的房價進行核對,得出的結論為:土地價格佔50%,政府的稅費佔20%,開發商的利潤佔30%。但成思危認為開發商30%的利潤率裡頭「有一部分是灰色成本」,「假設沒有行賄這件事……他的利潤應該是在15% 左右。」如果一棟價值50萬元的房產,按照上面15%的「腐敗費」計算,那麼,購房者就有7.5萬元左右被貪官「拿」走了!

這15%的腐敗成本,統統加在房價里,被轉嫁給了購房者,官員貪得越多,腐敗成本越大,房價就越高。而且,房價上去下不來,是因為房價如果大跌,房地產沒有市場,貪官權力尋租的機會就大大降低,只有維持或推高房價,貪官權力變現的機會才越多。因此,貪官根本不願意看到房價下跌,有這樣一群在關鍵位置起關鍵作用,對決策有影響力的人在支持房地產市場,房價的堅挺就順理成章了。

退而言之,貪官手裡動輒拿有數套、十數套房產,如果房價下跌,首當其衝是這些人的財產縮水,作為房地產領域的既得利益者,他們不僅不願意看到房價下跌,還會千方百計利用自己的能量來力挺房價,希望房價永遠上漲。畸高的房價,少不了腐敗官員的一份「功勞」,貪官是高房價的罪魁之一,還不能完全歸結為「土地財政」那麼簡單。

有人說,當中國的貪官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誠哉斯言,難怪連小學生在談理想時都說想做貪官,「因為貪官有很多東西」。然而,貪官是最幸福的人,民眾就是最悲苦的人,因為,社會的財富總量在單位時間里是固定的,貪官拿得越多,民眾就會拿得越少。貪官從房地產中拿的越多,房價就越難降下來,民眾就越是買不起房。無論從反腐倡廉來說,還是從平抑房價來說,形成對貪官的高壓打擊之態都是十分必要的。

文章來源:《珠江晚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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