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長:遣送兒童澳馬協議不會手下留情

【新唐人2011年8月6日訊】儘管面臨要求免除遣送兒童前往馬來西亞的壓力不斷增大,聯邦政府5日堅稱遣送新來尋求避難者去馬來西亞的計劃不會手下留情。

據澳新社消息,移民部長博文(Chris Bowen)說:「對於未成年的孩子沒有一概的豁免。我不會將澳洲政府置於一個對那些冒險將他們的孩子送上難民船的人進行獎勵的被動局面。」他說,那些自己乘船來澳,或將其孩子送上難民船來澳的人,應該依照澳馬難民交換條例作好前往馬來西亞的準備。

澳洲移民部本週五證實,在最近的一艘尋求避難者船上有18個孩子。移民部稱,已經對該船所有聲稱是孩子的尋求避難者進行了的年齡檢查,發現其中一個自稱是孩子的人事實上是成年人,所以該艘船上共有18個孩子,其中有13個沒有成年人陪伴。

這艘船上如此之多的兒童比例被解讀為,人販子在刻意用兒童來試探澳洲政府實施澳馬交換計劃的決心。對此博文表示,對於處理任何尋求庇護者中的弱勢群體問題,澳洲政府將采取逐案解決的方式。他說:「但我知道,就像黑夜尾隨著白晝一樣,如果我們采取了一概豁免的政策,那些人販子們就會利用這個漏洞將更多的孩子送往澳洲申請避難,而我們就會被置於一個處理滿載著孩子的難民船隻的危險境地。」

對此反對黨副領袖畢肖普(Julie Bishop)說澳洲政府已經將自己擠到了牆犄角裏。她說:「要麼將這些無人陪伴的兒童送往前途未卜、澳洲政府無法控制會發生什麼的馬來西亞,要麼澳洲政府屈服於人販子。」畢肖普說兩者對尋求避難者和澳洲都是不利的。

澳洲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會長吉萊斯皮(Norman Gillespie)表示,其組織非常關注那些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可能會被驅逐出境的問題。他說:「本來以這種逃難的方式來到澳洲就是一種傷痛,而又被澳洲政府驅逐出境則更加傷痛。」

澳洲的律師們也擔心博文會不考慮自己身為未成年尋求庇護兒童的法律監護人的身份而將他們遣送馬來西亞。澳洲律師聯盟主席巴恩斯(Greg Barns)說,如果這些孩子被驅逐,澳洲工黨就違反了根據《兒童權利公約》所應該履行的義務。他在一項聲明中表示:「把無人陪伴的兒童送往類似於馬來西亞的這種第三國顯然與澳洲在《兒童權利公約》中承諾的防止兒童受傷害的承諾不一致。將這些孩子送往馬來西亞是不合情理的。」

西澳省長巴內特(Colin Barnett)也表示,妥善處理這個問題不容易,但澳洲如果把這些無人陪伴的孩子送往馬來西亞將是一種無視其保護這些孩子責任的行為。他說:「澳洲把這些無人陪伴的孩子送往馬來西亞是絕對站不住腳的,我想如果我們澳洲, 一個繁榮的國家,將一群孤立無援的孩子們送往第三國,將是一個沒有人性的行為。」

綠黨移民事務女髮言人漢森-楊(Sarah Hanson-Young)說,博文身為下決定驅逐孩子們的部長,又是孩子們的監護人,處在利益的矛盾中,她說:「如果他(博文)不能為孩子們的最大利益著想,他需要交出對這些孩子們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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