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正常的人在面臨死刑會那麼快樂嗎?

【新唐人2011年8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陳子善采訪報導)2005年遵義市農村青年何勝凱,因家中一起土地糾紛把鄰居刺成輕傷,被法院判刑兩年半。服刑期間,他不停申訴,屢遭禁閉。出獄後,他開始上訪,後來,他精神上開始出反常,總懷疑法官要下毒害他,甚至連家中飯菜都不敢吃。2009年10月14日何勝凱持刀闖進法院殺人。律師提出精神病司法鑑定申請被法院駁回。2011年7月8日何勝凱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悄悄”進行死刑

事情起因:90年代末,鄰居唐坤地佔了何家30平方米土地擴建房屋,起初答應補償,但補償款一直拖至。 2005年何家再去催錢,身為村會計的唐不再承認有其事。不識字的何母被騙在一份“無償佔有”的調解書上簽了字。何勝凱為給家里人討回公道,在一次打鬥中,何勝凱用刀將唐坤地大腿刺傷,唐住院一星期。

2005年9月26日長征派出所李昭翔將我吊起,拷打四個多小時,水米不進,由李昭翔編寫好材料提著何勝凱的手亂蓋手印。2005年12月,何勝凱因故意傷害罪,被遵義市紅花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何勝凱對一審判決不服,在獄中提出上訴,但被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獄中日記 道不平

2006年獄中的何勝凱在日記中寫道:“回想這20多年來,所走的路,所接觸的人,所發生的事,內心是那⋯⋯找不到一個適當的詞來形容,精神幾近崩潰邊緣,在痛苦中浸入麻木。”在日記中,痛苦、孤獨、淒涼是出現次數最多的詞語。

“法律這場戲中,需要律師、法官、警察演戲。”何勝凱在日記中寫道,“在這場戲中,誰是最大受害者,我的家人。肇事者卻身居官位,逍遙自在,八面威風,堪稱領率。像他們這樣瀆職,濫用公權,盡做違背法律與次(秩)序,道德與良知,法律制裁了他嗎?反而逍遙快活到了極至(致)。”

“無論時間如何飛逝,關於被抓那天的情景,就像一張照片一樣定格在我的記憶中。那天,是我人生中最頓挫痛苦的一天。一千個一萬個後悔都不能挽回我的命運,最終來到看守所。從此世界在我眼中失去了顏色。整個人就像海浪中沖刷的沙堡,一點點慢慢地垮下去,再也不能複原。”

何勝凱在一篇日記裡寫道:“我的命怎麼這麼苦,我寧願死,讓遵義更多的人知道我為什麼殺人?我不要這麼苦命,我寧願早死早投胎,來世做雄傑!”

刑滿釋放 上訪無門 拿刀殺人

2008年3月25日,何勝凱刑滿釋放。之後他開始上訪。

2009年10月14日下午16時23分,何勝凱頭戴黑色棒球帽,左手蓋一白底碎花睡衣,睡衣裡面藏著一把康巴藏刀,闖進遵義市中級法院。刺傷四人監控錄像顯示,何勝凱對4個人的襲擊僅用了30秒。鍾世鑫當晚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其他三名受傷者脫離生命危險。

北京律師熊烈鎖在看守所會見何勝凱後,雙方於10月27日下午簽訂了法律援助委託書。熊烈鎖對《瞭望東方周刊》說:“我們正在等待對何勝凱精神狀況的司法鑑定申請。通過何勝凱的描述,他很可能有妄想症。”

蒙受冤屈 獲妄想症

北京旗鑑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撰文稱:“公力救濟之路斷了,看不到希望了,精神就出了‘問題’。最後,走上私力救濟的不歸路。設想一下,如果對何勝凱的申訴,能依法進行處理,也許慘案就不會發生了。”

網民求真相公正說:人命關天,司法程序正義關係到司法公正。 1、不做精神病鑑定2、執行死刑密不公佈。為什麼對這麼一個不正常的死刑犯申請做精神病司法鑑定這麼難呢?對於社會影響大的案件更不能因“政治影響”原因而死挺著不做鑑定一殺了之。

當代一絕:有病亦無病 無病關精神病院

08年的楊佳案,為了掩蓋警察當年為自行車事扣留楊佳時有無打人等過火行為這點根本改變不了“楊佳殺警”性質的小錯,又是千方百計拒絕律師探訪、又是造假說派出所沒有錄相設備、又是連夜趕往北京抄家搜去錄有當年警察與楊家談判“私了”過程的MP3並將其母秘密關進精神病院等等,“公、檢、法”竟然自己接連犯了一系列比“警察打人”更嚴重的錯誤和罪行,鬧得全國轟動、社會影響至今尚在!

為了“非殺不可”的原因同樣拒絕對楊佳做精神病司法鑑定,反將沒有精神病的楊母秘密關進精神病院幾個月!這樣的判決合法、有效嗎?這樣的“司法”將“以法治國”置於何處?

劉曉原撰文還稱,明明可以查清事實給百姓一個交代、公正執法的,為什麼要以“政治”和“長官意志”代替法律、做得這麼下流呢?“法律”是社會公平的最後一道防線,律師在法律面前顯得那麼無助!小老百姓還能指望誰呢?也許只能請有正義感、有豁免權的“人大”代表出來干預了?

照片解析

劉曉原律師:法警的木納表情,與何勝凱的笑臉,形式鮮明對比。請注意法警的手是強摁住何勝凱肩膀。一審宣判時,兩法警也是用手強挽何勝凱的雙手。一個正常的人在面臨死刑會那麼快樂嗎?

相關文章
評論